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有关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四川省司法厅。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5月26日至6月26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四川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编:61001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csftlifaerchu@126.com。
附件:1.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四川省司法厅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