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元市司法局拟公开询价印制《法律援助宣传产品》。现诚邀有实力的公司承接该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就法律援助宣传产品制作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单位名称:广元市司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法律援助宣传产品制作
三、采购预算、数量及参数要求
品种 |
规格 |
数量 |
1.工作马甲 |
复合面料马甲成人款 |
20件 |
2.纸杯 |
9盎司,275克淋膜纸彩印 |
3000个 |
3.雨伞 |
27寸,伞长94CM,伞下直接120CM |
500把 |
4.围裙 |
斜纹制服呢布料,74*62CM, 正面单色印字 |
500根 |
预算金额合计:¥21200.00元。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与项目实施相应的营业范围。
五、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其他条款:
1、售后服务: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供应商应当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天内修复如初:变色、倾斜、撕裂、破损等一切可能影响观赏的情况。
2、7*24小时电话响应,报修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
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制作、交付完毕。
4、付款方式:制作交付完成后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七、报价说明:
1.成交人确定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成交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报名时请出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提交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代表前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八、报价时间截止:请将报价单、产品样品和有关资料于2019年4月2日下午17:00时前密封递交到报价地点:广元市司法局二楼市法律援助中心(利州东路二段686号)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何蓉;联系电话:0839-3224148
广元市司法局
2019年3月26日
附件: | |
附件1:采购报价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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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询价供应商承诺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