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刚才我们通过采访了解到了律师进企业的重要性,那我们司法行政部门在服务基层这一块平时都是怎么做的呢?
近年来,我们司法行政部门充分调动律师行业的积极性,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一是协调联动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合力。推进落实“万所联万会”工作,即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商会建立工作联系对接机制,积极为商会和相关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持续开展“百名律师进百企”法律服务行动。组织100名律师成立“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从2022年起,连续三年以“五个一”的形式即“开展一堂法治讲座、举办一场法律咨询、完成一次法治体检、组织一次高管面谈、发送一本法律书籍”,为民营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三是深入开展律师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1+1”专项行动。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服务市、县区重点项目16个,开展合法性审查348次,提供法律咨询337次,排查法律风险点117个、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322条,参与商务谈判9次,为政府提供依法决策15次,开展法治宣传和专题法律培训15场次,为各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法治保障。四是推进“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活动落实见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市经信局等部门共同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选派律师深入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等工业园区、新业态、民生项目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劳动合同普查、举办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结合企业现状给予精准法律支持,帮助企业“治未病、控风险”。今年以来已累计服务项目和企业47个,帮助解决法律问题125个。
2.除了服务我们的基层,可能司法为民更多的是要让大家知法懂法,我们的司法行政部门在普及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惠民方面是怎么做的呢?
一是我们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广元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融入依法治市、宣传思想等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中落实,持续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制定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了38项重要时间节点,联动70余个单位协同开展普法。三是积极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聚焦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事)业人员、村(居)民、外出(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实施“五大工程”,分层分类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四是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目前全市共建成14个全国、2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五是积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挖掘中国红军城、翠云廊等法治资源,主动申报纳入全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贴近群众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打造广元“知客说法”“唤马剪纸宣法”等普法品牌、编印《我是法律明白人》等书籍、开展“法治文艺演出进基层”等活动,推进法治惠民。六是积极开展网上普法,开通“法治广元”普法微信公众号、广元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24小时在线普法服务;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开展“以案释法”、开设“以案说法”普法公开课,推进“云学法”“云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3.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强化法治保障。我市制定《条例》,将法治环境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把近年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变成全社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范,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XX能不能为咱们介绍一下《条例》着力规范了哪些司法相关的内容呢?
着力规范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涉企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检查。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杜绝行政执法检查多头重复。规定应当公示分类检查目录、应当按照行政检查计划实施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约束行政强制。严格执行涉企停工停产停业五条行政措施,对市场主体实施停工、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管理措施的,应当明确实施范围和期限,提前书面告知市场主体。规定慎重实施涉企行政强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完善信用监管。规定落实国家有关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制度。依据在事前、事中监管环节获取并认定的失信记录,督促失信市场主体履行相关整改义务、消除不良影响。二是着力规范涉企行政决策。规范决策程序。在制定政策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方面,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强化民主决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新出台政策应当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优化涉企政策,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法律法规或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予以公布。三是着力规范涉企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资源,在环境保护、金融、民商事等领域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形式,完善便民措施。规定建立健全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商事解纷途径。鼓励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在商事纠纷多发领域充分发挥调解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四是着力规范涉企司法保障。慎用司法强制。司法机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明显超标的额。优化司法保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立案,优化诉前调解,提升审判质效,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人民检察院应当支持和帮助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公安机关应当对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侵害生产经营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4.目前我们老百姓特别关心的就是文明执法问题,那么我们司法行政部门在文明执法方面又是怎么做的呢?
司法局作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我们始终坚持立足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小切口”,多措并举推动行政执法权力规范运行。一是聚力制度执行落实,强化执法监督效能。开展涉企执法监督,对各执法部门单位涉企执法进行事前报备、事中留痕、事后备案,全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案卷评查、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二是聚力市场活力提升,推动包容审慎监管。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并积极落实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规范情况的专项监督,通过行政复议、监督等手段及时制止纠正违法不当涉企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不罚、轻罚”案件累计961件,受益主体912个,涉及金额1865.2万元。三是聚力市场主体需求,持续推动“减证便民”。梳理编制了《广元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基本涵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证明事项。截至目前,我市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41439件,累计减少证明材料60887个。四是聚力法治教育培训,打造过硬执法队伍。建立完善培训机制,确保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一体化推进。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把执法资格准入关;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每名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和办案水平。
5.近年来,我市全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水平大幅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持续增强,司法保障更有力,但是目前可能还是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XX能不能为咱们介绍一下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呢?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入。个别县区、部门(单位)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质内涵认识还不够到位,对于如何从部门职能出发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研究不够,由“管理”到“服务”的理念转变还不到位。二是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个别执法单位仍然存在涉企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个别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行政执法效率、执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宣传效果还不够突出。市场主体通过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等涉企投诉举报平台,运用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反映问题、维护权益的首选率还不够高。
6.下一步的工作我们又应该如何开展呢?
第一,强化学习宣传。一是推动各级各部门将《条例》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将《条例》宣讲纳入“八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总体安排。组建宣讲团,通过集中宣讲、文艺汇演、培训考试等方式,推进《条例》的普法宣传。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引导市场主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二,强化执法监管。一是规范行政裁量。统筹协调各级行政机关制定、优化、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推动行政执法更加公正合理,稳定市场主体预期。二是创新监管方式。运用信息科技手段,构建12345热线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合作机制,深化各方会商研判,严格问题整改督办,加强信息共享运用,保护市场主体活力。三是规范行政检查。常态化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公开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涉企检查事前报送、事中统计、事后报备制度,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第三,强化法治监督。一是加强政策清理。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消除“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要素平等获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等隐性壁垒,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享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二是健全监督渠道。全面构建涉市场主体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行政复议服务点,建立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绿色通道,推行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对涉市场主体行政案件的纠错力度,及时纠正涉市场主体过罚不当的行政行为。对市场主体提出的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申请“简案速办”,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第四,强化法治服务。一是建立联动审查机制。推动建立涉企政策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的联动机制,优化工作方式、流程,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提供法治支撑。二是深化涉企多元调解。加大对涉企劳资、社保、环境、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司法行政、法院、工商联、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将涉企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三是突出涉企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工作改革,满足市场主体法律服务需求。推动建立园区(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持续开展“百名律师进百企”专项行动和“进企送法、入企走访、法治体检”三大行动,增强企业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