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为让网友深入了解我省法治乡村建设情况,7月9日,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作客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法治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为了让广大网友深入了解我省法治乡村建设情况,今天我们非常荣幸的邀请到了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同志,就“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今天来到直播间的还有三位嘉宾,他们分别是: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边疆同志、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蒋兴清同志、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苟玉伦同志,欢迎。同时今天的访谈将联合新华网、四川发布、四川观察、川观新闻、封面新闻联合直播。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孔厅长,您好!首先请您给广大网友打个招呼吧。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孔祥贵。很高兴通过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互动交流,感谢各位网友一直以来对四川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听取、诚恳接受、认真整改,谢谢!
主持人:
孔厅长,我们常说一句话,人无信不立,国无法不安。伏法是国家安康的基石,而守法是我们为人处事的一个根本。在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四川省是如何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中央、省委高度重视基层法治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指出,必须把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四川省司法厅按照中央、省委部署,着眼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党建引领、法治保障,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有效促进农村和谐“四大原则”,于2020年4月26日出台发布了《四川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2020-2022年)》,从健全乡村振兴法规制度、理清乡村治理权责边界、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加强乡村司法保障、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强化脱贫攻坚法治保障、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创新乡村微治理、广泛开展乡村法治示范创建等15个方面,提出了乡村振兴法治工作任务,并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较好地保障了乡村发展,增进了民生福祉。
特别是在2020年,面对突出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头等大事,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挑战。在积极参与属地疫情排查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及时对部分地方出现的村(社区)自发堵塞道路、截留防护物资和披露感染者个人信息等做法进行合法性研判并提出建议,编制疫情依法防控工作方案,编发法律指引。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保护,确保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研究制定了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5号公告,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因不当行为引发的社会风险。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着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依法防控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先后发布典型案例、防控信息、宣传视频、宣传海报近万条。全力防范化解疫情矛盾,集中力量化解4万余件影响乡村和谐的矛盾纠纷,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因矛盾纠纷而引发各类聚集和群体性事件。推出非接触法律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措施,组建228个法律服务团为企业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持人:
好的,谢谢孔厅长。推进乡村振兴,村级集体经济是支撑。《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被列入了省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请简要介绍一下此项工作开展情况。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
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保障作用。如何把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好、利用好、发展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大问题,年初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轻重缓急,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纳入了2021年立法计划,现已完成了草案送审稿,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预计年内将正式出台。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条例》明确,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符合条件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条例》规定,政府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基层政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服务。
二是进一步明确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条例》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和职能,引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依法赋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运营,确保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条例》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范围,鼓励以多种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从项目实施、财政投入、金融税费、土地政策、人才保障等方面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鼓励社会资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发展现代种养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不断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实现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
谢谢,刚刚孔厅长从三个方面给我们讲述了条例的规定,四川还将继续探索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和村民权益保障,让村集体经济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是构建法治乡村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请您介绍一下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情况。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建立“领导重视、群众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村(社区)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热情持续高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遍及全省、全面开花。据统计,2004年至2021年,四川省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八批次233个,涉及全省183个县(市、区)中的151个县(市、区),实现了全省21个市(州)全覆盖,7个市(州)实现了下属县(市、区)创建100%覆盖。在这之中,既有城市人口密集型社区、城乡结合部混居型社区、经济开发工业强村(社区),也有农村地区农业特色种养殖村、脱贫攻坚帮扶重点村、少数民族旅游特色村等。
总的来讲,各地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和实践中既带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也提升了公民法治素养、道德水平,更带动和辐射了周边地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有力推动了基层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全面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主持人:
谢谢孔厅长,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一直都是我省所高度重视的一部分,从刚刚孔厅长介绍的这一系列数字不难看出我们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绩。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法律服务关键在于走进千家万户,各地都在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请问我省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
村(社区)法律顾问是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司法厅高度重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全覆盖、全规范、全时空”目标。截至目前,全省27018个村(社区)均配备了法律顾问,基本实现配备全覆盖,对提升全省村(社区)的依法治理能力,助推乡村振兴,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据统计,2020年广大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村组、田坝地头,通过“以案释法”“农民夜校”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10万余次,举办法治讲座5万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万余人(次),共化解确权纠纷、邻里边界、劳动用工、婚姻家庭、财产分割等矛盾纠纷1万余件。
二是积极服务乡村法治良序构建制度化。协助村两委对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的决定、决策,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规范村两委决策程序。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级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及其他管理规定,规范村民行为,弘扬文明新风和公序良俗,构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实现村(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促进依法自治。
三是积极助力贫困村产业脱贫。通过签订村(社区)法律顾问协议的律师事务所对口帮扶方式,加强对重点产业项目自主品牌、注册商标、包装产品等的跟踪法律服务,帮助贫困村发展产业,促进贫困村民增收。
四是积极参与重大事项法律审核服务。重点在村(社区)产业发展、项目引进、基础建设、土地流转、专合组织建立和生产经营等方面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地方政府、村委会建立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收益等公开公示制度,指导村级产业协会、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建立章程、按章办事、合法经营。仅2020年,全省村法律顾问帮助村委会审查把关法律文书达2万余件(次),对涉及集体资产处置、合同订立与涉及贫困村重大利益决策、项目的法律文书,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和建议2万余条。
主持人:
谢谢孔厅长,您开头就说了三个词,全覆盖、全规范、全时空,并且从四个方面给我们介绍了这项工作的进展。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高求。公共法律服务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治需求的重要抓手,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
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是实现法治乡村建设的主要路径和重要载体。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按照《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构建覆盖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坚持“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共同推进,全省共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324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36081个,基本实现了乡村两级全覆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升级为全天候24小时响应,开设了农民工、退役军人等专项热线坐席,“12348”四川法网升级改造,与“12348”中国法网成功对接,全面推广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的“三能”服务模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乡村、入院户、到农家,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通过整合利用各项法律服务资源,依托乡镇司法所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和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元化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初步形成。2020年,全省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共解答法律咨询29.85万人次,参与指导制定村规民约8080件。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省“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法律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4+6”发展规划,形成了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局面。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考评指标纳入了市(州)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综合考核体系,强化协调推进和任务落实。2020年,参与完成了对23个申报创建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进行交叉检查和10个获评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进行回头看检查。
主持人:
谢谢孔厅长。相信在四川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引下,我们的公共法律服务将持续稳步上升。今天的访谈也受到了非常多网友的关注,下面我们就回答网友的提问。
网友“田园儿”问道:请问司法厅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我们有请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蒋处长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蒋兴清:
感谢这位网友的关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永远在路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引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乡村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这个方面我们主要开展四个方面的活动。第一个方面的活动,那就是开展“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活动,主要是对我们甘孜、阿坝、凉山32个民族地区的对口帮扶工作。第二个活动,就是开诊“五个一活动”,这五个一活动主要是通过我们的乡、村、居委、社区的法律顾问来开展村、社区的法律服务活动。第三个活动,就是对乡村企业开展“法治体检”,通过法律政策、法律培训等方面,使我们的企业能够在法律保障方面得到大的提升。第四个方面的活动,就是通过我们组织100家律师事务所和100家乡村建设任务重的党支部开展结对活动,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方面中的核心作用。
二是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乡村行动。主要从3个方面开展。一个是对符合条件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农村老人、留守儿童和重度残疾人等方面,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残贫困户做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第二项工作,就是推进了对“三农”的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服务重点办理。对符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受援人积极协作办理。第三项工作,推广引导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为受援人减免公证费、鉴定费,同时我们还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活动。这是从法律援助等方面工作,第二项大的工作。
第三项大的工作,就是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推进公证服务向乡村延伸,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开设公证咨询联络点,公布联系方式,24小时接受法律咨询,办理公证业务的预约。同时我们优化公证服务方式,实现了群众自行办理,通过视频公证、巡回公证、定期公证的方式来实现。在民族地区我们通过对口帮扶,我们派驻派遣我们的公证员到民族地区,解决民族地区公证员不足问题。
第四个方面的大的工作,就是开展“百家司法鉴定机构服务乡村”活动。通过引导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为乡村受援人减免鉴定费。同时对涉农资源、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来保障我们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对涉及经济合同、产权归属、个人信贷、经济往来等纠纷方面的问题,提供文书、痕迹方面的鉴定服务,积极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第四个方面大的工作,就是积极支持仲裁融入基层治理。一个方面就是,通过对日常的财产、经济活动融入到基层治理当中,把仲裁融入到这个工作当中。同时我们还开展了调解+仲裁在乡村旅游当中的试点工作。通过这个试点工作,来振兴村乡村经济的新业态,提高这个新业态的能力和水平。谢谢。
主持人:
好的,谢谢,我们来看下一位网友的提问,网友“梧桐”问道:法治乡村建设重在培育全民法治观念。四川在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方面做了哪些探索与实践?接下来请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边处长介绍一下。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边疆:
首先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四川“七五”普法期间,一直在大力深度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法律进乡村”也是法律七进活动里面的重要一进。通过近几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农村农民朋友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素养有了进一步提升,但是我们觉得离乡村依法治理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近年来,我们四川从顶层设计入手,重点从四个方面,一个是构建普法机制,二是突出普法重点,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四是创新普法形式,从这四个方面来入手,努力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
具体来说,我们在构建普法机制方面,我们主要是要大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部门普法责任,按年度设计普法规划,同时我们还细化工作举措和细分明确责任,通过这些举措,让我们对农村的普法宣传由以前的单一部门“独唱”变成相关部门“合唱”。
第二个,在突出普法重点方面,我们主要选取了一些涉及农业、农村、农民重点领域的一些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他们的法律法规作为我们的重点,比如说我们突出农民的土地流转,突出宅基地使用和林草确权流转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我们都把它作为我们普法的重点内容。同时我们还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的变化,及时调整补充普法重点,真正实现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
第三个,我们就是开展专项行动,我们主要是从送法下乡入手,结合我们当前正在开展的教育整顿活动,同时我们也结合现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按照我们“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的部署安排,这些年我们重点开展了根治农民工欠薪的暖冬专项行动、同时我们还赴广东对在粤川籍农民工开展一些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另外我们还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开展单项普法宣传,同时我们围绕《民法典》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我们在全省开展了民法典“三个一百”进乡村社区的活动,这三个代表就是我们选取了100名“法律明白人”组成“民法典宣讲团,充分利用“民法典100问”走进了我们全省重点的100个乡村(社区)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通过这一系列的专项行动,让我们真正实现了我们的法制宣传更加贴近了农民朋友,更加延伸到农村一线。
第四个方面,我们在创新普法的方式和形式,我们注重“以案释法”,我们围绕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我们组织一些权威性的法律解读,同时我们也在推行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说理式的普法。另外,我们还大力在推行“智慧普法”,我们把农民朋友们关注的一些法律知识,我们通过网络、视频和动画这种新媒体形式,制作了一批法制宣传产品,比如说我们现在利用法博士,这个法博士是我们四川的普法形象大使,我们利用法博士制作了一批针对农民朋友的专题的普法微课堂,我们还制作了一批法治公益广告,然后发放到推送到我们农民朋友手中,真正实现让我们农民朋友在指尖上能够接受法制宣传教育,普法教育。当然我们通过这四个方面的举措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工作。
当前,我们目前正在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我相信在“八五”普法期间,我们要进一步突出“法律进乡村”工作,真正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能够提供一个营造一个非常浓厚的法制氛围。
主持人:
法律七进,其中法律进乡村也是重要的一进,刚才边疆处长也说到了,我们要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工作由单一部门独唱变成相关部门合唱,继续加强乡村法制宣传能力。我们继续看下一位网友的提问。
网友“喜夏”提问:2019年省委作出了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部署,我省是如何同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优化布局、服务乡村振兴的?请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苟处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苟玉伦:
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这种非诉讼解决方式就是我们常说的,我们不用去法院,我们也能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它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方便快捷、不收费用等优势特点,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近年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准确判断新时代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健全组织体系,加强队伍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工作的升级版。为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乡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我们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强基固本,健全了人民调解体系。今年就是我们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全面完成的一年,我们按照省上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统一部署,同步推进我们的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我们通过规范组织、规范人员推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场所标准化管理等,同步对3.6万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进行了换届,实现了乡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全规范,让人民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找到人民调解组织,随时随地都能调解好纠纷。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我们广泛吸纳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热心公益的五老人员,为什么要这样呢,主要就是人民调解组织是一种自治组织,人民的矛盾让人民来解决,我们把退休的一些乡贤、退役军人,包括一些法律服务工作者,都加入到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我们全省有五21.3万乡村调解员扎根基层,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为打造乡村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是坚持源头治理,展现人民调解新作为。全省各地严格落实“村社每周一次、乡街半月一次、区县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常态化化解机制和特殊敏感时期专项排查机制,比如今年在建党100周年之际,我们就开展了我们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村寨、田间地头和人民群众身边,通过滚动排查“早发现”、动态分析“早预防”、源头治理“早介入”的方式,确保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案情“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第一时间”化解。2020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在农村地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9万次,调解涉农矛盾纠纷20.7万件,为全省乡村振兴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别是我们在庆祝建党100周年的百日攻坚行动当中,我们四川实现了重大事件的零上访、零事故。
三是坚持机制创新,构建人民调解新格局。我们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在市、县设立信访人民调解组织342个,派驻基层法院、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有1678个,在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环保保护等领域设立行政调解工作室170个,通过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全要素联动,形成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合力。针对群众对“智慧调解”的新需求,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飞速发展,我们以”12348四川法网”为依托开发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微信、手机APP,为人民群众提供指尖上的调解服务,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调解成为新常态,目前全省1780个基层调解委员会通过手机APP进行调解工作,实现了人民调解延伸到了家门口,服务到了群众身边。
主持人:
既要强基固本也要坚持创新。刚才说到将人民调解延伸到家门口,服务到群众身边。我们继续看下一位网友的提问。
网友“北窗风”提问:从网上了解到,去年四川在全国首创召开了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请问孔厅长这项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下一步如何推进?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
首先非常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是统筹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的前沿哨所。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职能,我们在全国首创出台了《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并于去年召开了全省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党委领导下的法治乡村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各地探索试点司法所承担乡镇法制机构职责,负责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和日常法律事务工作,推动乡镇法制机构全面实现实体化运行和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司法所审查各类文件、合同达10万余份,提出各类法律建议3万余件。
二是法治助力农业全面升级取得重大突破。各地以司法所为依托,坚持实体、热线、网络三个平台同步建设,紧扣农村产业升级,积极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投资融资权益、劳动就业保护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形成了德阳闲置农房使用权流转“三书模式”、乐山“法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行动等一批典型经验。
三是法治助力农村全面进步取得重大突破。各地充分发挥法治在“三治融合”中的关键性作用,坚持“一月一议”完善村务监督、“一村一约”制定村规民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加强农村重点人群的管理,大力整治破坏农村社会秩序,妥善处理乡村各类矛盾纠纷,乡村发展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四是法治助力农民全面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各地坚持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着力让广大农民在普法中了解权利,在法律服务中保护权益,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阿坝州推行贫困村法律服务“五个100%”、达州市实施了“司法所一线受理、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审批”机制、广元市启动农民工法律服务“四大行动”等创新举措,有力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突出“一个转变”、发挥“两个作用”、强化“三个融合”、聚焦“四个目标”、实施“五大行动”,着力打造“12345”的四川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
“1”就是突出“一个转变”。就是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将法治乡村建设的工作重心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向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转变。
“2”就是发挥“两个作用”。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和主体作用。
“3”就是强化“三个融合”。就是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融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与城乡基层治理相融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相融合。
“4”就是聚焦“四个目标”。就是聚焦“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获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通过综合施策,保障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5”就是实施“五大行动”。就是实施法治保障平安行动、法治护航发展行动、法治惠民服务行动、法治文化培育行动、法治基础强化行动,着力夯实履职基础,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主持人: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相信在四川省司法厅的规范指引下,我们将迎来更好的局面。同时也非常感谢各位嘉宾作客我们的直播间,给我们带来耐心的解答。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要结束了,再一次感谢大家对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不见不散,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