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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交通赔偿纠纷
信件类型 咨询
写信时间 2021/7/7 17:24:01 回信时间 2022/8/18 10:42:49
信件内容 申请执行找不到财产,执行人财产转移,人找不到,交通事故划分同等责任,因受害者腿残了,保险公司都赔了不够剩下余款自今不给。申请执行后找不人怎么办。受害者非常痛苦没有经济收入。
回复内容

李先生:

         你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现在人找不到也没有财产的情况,建议你方还是多和执行法官沟通,协商一些执行措施。 

  法律援助中心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