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侵权责任人到底是谁? | ||
信件类型 | 咨询 | ||
写信时间 | 2020/3/3 10:30:12 | 回信时间 | 2022/8/18 10:30:02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持有原苍溪县华府超市(三医院店)储值卡一张(450元),办卡人为原苍溪县华府超市(丽都店)梁超岗,查得梁超岗非华府超市(丽都店)法人。而苍溪县市场监督局将侵权责任转至梁超岗,梁超岗属自然人,万般抵赖不认账。我现持原苍溪县华府超市(三医院店)储值卡法人为张华,2019年12月10日至今我维权无望,请问谁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到底该找谁维权?谢谢! | ||
回复内容 |
萧先生,您好!现就您咨询的事情答复如下:1.苍溪县华府超市侵犯了您的权利。2.您应该找苍溪县华府超市及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维权。3.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苍溪县华府超市及其法人;也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维权。感谢您的信任,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12345或者3224148进行咨询。 广元市司法局 2020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