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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51 发布时间: 2024-02-07 字体: [ ]


广元市司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

(一)单位职能简介..................................(3 )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4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

(一)收入预算情况..................................(5 )

(二)支出预算情况..................................(5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6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十一、名词解释....................................(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司法局职能简介

广元市司法局是广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民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司法局2024年重点工作

全面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担当实干、积极作为,把全面依法治市引向纵深。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深化重点领域地方立法,着力增强立法工作质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认真贯彻《广元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积极培育环境优、服务优、品质优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推进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社区矫正分析研判,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再犯罪的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司法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5个,主要包括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广元市医患调解中心、四川恒信公证处、广元市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广元仲裁委秘书处5个下属事业单位均未单独编报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司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871.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恒信公证处人员工资、绩效、保险等支出全额预算到其他收入中。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司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18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1.1万元,占96.79%;其他收入60万元,占3.2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司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18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9.7万元,占91.91%;项目支出151.4万元,占8.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司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811.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4.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7人,2024年在职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1.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02.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11.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44.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7人,2024年在职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502.98万元,占8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85万元,占7.61%;卫生健康支出44.14万元,占2.44%;住房保障支出126.13万元,占6.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34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3.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4年预算数为16.5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管理的相关支出。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7.04万元,主要用于: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5.3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3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和利州事务所陈桦、郭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6.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4.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6.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19.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97.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晋级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22.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司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按财政要求压减“三公”经费预算,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客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正常执法执勤工作的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司法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司法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司法局下属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和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下属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2.5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1.93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2024年我单位在职人数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司法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司法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司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1871.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497.16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22.5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51.4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以外的收入。如公证收费收入、大调解费用等。

(三)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管理的相关支出。

(八)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指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九)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其他司法业务的支出。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经支出和利州事务所陈桦、郭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