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中共广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 广元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 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4607 发布时间: 2023-09-27 字体: [ ]

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办、宣传部,各县(区)司法局,市级各部门:

按照《2023年“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部署,结合广元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请于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活动方案(文件)、照片、新闻、总结等资料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为加强工作联系、准确掌握工作推进情况,请各县(区)司法局、市级各部门确定1名法治宣传教育联络员,于2023年4月10日前反馈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人:谭超,电话:3226394,邮箱:505864265@qq.com)。

中共广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

广元市司法局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

工作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提升全省法治宣传工作的感召力、凝聚力、渗透力和辐射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全省战略部署和“1345”广元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分单元、分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助推更高水平法治广元建设,为在法治轨道上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元发展新篇章积聚强劲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有新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全民普法的具体实践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主题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的作用,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传活动,引导全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有新成效。牢牢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原则和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省情市情对广元法治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围绕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1345”发展战略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高质量发展、总体国家安全观、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重点,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阵地、丰富宣传内容,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联动发力的举措成效,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上有新举措。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部门把握关键节点、发挥专业优势,在“110”警察节、“3·8”国际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日、“六五”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春秋开学季、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和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广泛宣传与本部门(系统)职责相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与本部门(系统)工作相关时点,采取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三、工作内容

聚焦《2023年“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和人民群众法治新期盼新需求,结合全年重要时间节点,划分“四季普法”工作篇章,聚焦“护航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风险”“法治惠民”等12个宣传主题,分领域确定法治宣传重要内容和重点法律法规(《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工作任务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有力推进法治宣传工作任务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一)春耕篇(第1季度,播撒法治种子)

1.“法治惠民”主题宣传(1-3月)

(1)主题活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

(2)系列宣传:“110”警察节、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2.“保护合法权益”主题宣传(3月)

(1)主题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2)系列宣传:春季开学法治讲座、文明行为促进月、“3·8”妇女维权周

(二)夏耘篇(第2季度,传递法治正气)

3.“护航发展与安全”主题宣传(3-4月)

(1)主题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系列宣传:法律进寺庙、知识产权周、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及“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活动、网络普法广元行、“3·22-3·28”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

4.“‘典’亮美好生活”主题宣传(5月-6月)

(1)主题活动:“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宣传月

(2)系列宣传: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乡村振兴法治同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全国助残日、证券法宣传、“5·26”我爱路法治宣传

5.“防范化解风险”主题宣传(6月)

(1)主题活动:安全生产月

(2)系列宣传:“6·26”国际禁毒日宣传

6.“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宣传(6月)

(1)主题活动:“六五”环境日

(2)系列宣传:“6·25”全国土地日法治宣传

(三)秋实篇(第3季度,厚植法治沃土)

7.“党建引领法治”主题宣传(7月)

(1)主题活动:“一张初心明信片”弘扬红色法治文化

(2)系列宣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宣传

8.“共创美好未来”主题宣传(8月-9月)

(1)主题活动:秋季开学第一课“法律进学校”

(2)系列宣传:“大学生运动会”法治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

9.“维护网络安全”主题宣传(9月)

(1)主题活动:网络安全宣传周

(2)系列宣传:数据安全法治宣传

(四)冬融篇(第4季度,沐浴法治阳光)

10.“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10月)

(1)主题活动: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2)系列宣传:网络普法进媒体(企业)、民营企业财税政策宣传、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宣传、粮食安全宣传周

11.“维护社会稳定”主题宣传(11月)

(1)主题活动: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

(2) 系列宣传:“11·9”消防宣传月

12.“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12月)

(1)主题活动:宪法宣传周

(2)系列宣传:统计法宣传、文物保护法治宣传、反恐怖宣传教育月

四、工作措施

(一)拓展宣传路径。要深化理论宣讲。积极邀请“八五”川渝普法讲师团、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双百”宣讲团和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以及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代表,采取专题辅导、法治培训、巡回宣讲、小微宣讲、报告会、基层行等形式,推动普法宣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优化新闻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务官方媒体、信息屏等媒体,发布新闻通稿、刊发宣传贯彻文章、开设专题宣传,推出主题活动配套图文、海报等,播放短视频、微动漫等新媒体产品。要强化阵地宣传。在交通枢纽、商圈、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社区(村)法律之家、居民评理说事点等阵地,交通工具、楼宇等公共设施,张贴、发放和投播法治宣传横幅、标语,开展沉浸式普法。

(二)创新宣传模式。围绕每个季度的普法单元,聚焦12个主题核心内容、多种宣传形式,打造推出1个精品项目,提升宣传质效。结合川北特有民俗文化,鼓励民间艺人结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际,创新推进“知客说法”“唤马剪纸展法”“蒿草锣鼓唱法”“文艺下乡演法”等有活力、接地气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乡镇(街道)要开通法治栏目,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社区“小喇叭”播放法治广播剧、法治歌曲。要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视频号,大力推转法治公益广告、“法博士”普法微课堂,强化普法品牌栏目培育。

(三)灵活宣传手段。要强化创新宣传。鼓励机关部门、普法志愿者创作一批H5、微动漫、长图、短视频等优质普法新媒体作品,通过音视频、论坛、网络普法社区等多形式,依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法治广元”等多平台推送,将专业化法律术语转化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生活话语、网言网语,向公众提供法律知识。要强化以案释法。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做好典型案例的征集报送和宣传发布。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采取“以案普法”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和释法析理,让群众在主动参与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要注重普执结合。将法治宣传与执法相结合,推动将法治宣传寓于法律服务之中,注重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群众关心的民事法律问题,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在活动开展前5日将相关活动实施方案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

(二)紧扣主题,统筹推进。各牵头(责任)单位要紧密结合主题,突出行业特点和重点环节,贴近群众需求实际,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及依法治理活动,做到内容为群众所需、形式为群众所喜、效果为群众所赞。要注重互通有无,共享活动宣传图、视、文素材,形成“一次采集、多元发布、资源共享”工作格局。

(三)加强评估,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依托第三方进行活动效果评估,定期开展针对性工作研究、阶段性成果分享。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全面依法治市考核、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的重要内容,全面考核、全程督导,推动普法宣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构建“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大普法工作格局。

(四)强化宣传,打造品牌。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同新闻媒体协调联系,强化活动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公益普法、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积极协调在重要路段LED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传媒和官方媒体平台广泛投播主题法治公益广告和“法博士”普法微课堂,形成良好社会效应。注重收集反映活动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及时宣传推广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鲜活案例,持续推动活动提档升级。

附件:1.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工作任务表

2.2023年“一月一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3.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联络员名单



附件1

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工作任务表

四季普法

工作篇章

宣传月主题

及时间

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

(逗号前为牵头部门)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

春耕篇

(播撒法治

种子)

(一)法治惠 民(1—3月)

1.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主题活动)

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级有关部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110”警察节

市公安局,市级有关部门

3.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

4.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二)保护

合法权益

(3月)

5.“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广元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春季开学法治讲座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文明行为促进月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级有关部门

8.“3·8”妇女维权周

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市政府妇

儿工委成员单位


四季普法

工作篇章

宣传月主题

及时间

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

(逗号前为牵头部门)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

夏耘篇

(传递法治

正气)

(三)护航发展与安全

(3—4月)

9.“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市委国安办,市委国安委成员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

《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

10.法律进寺庙

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11.知识产权周

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

12.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及“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市级有关部门

13.“3·22-3·28”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

市水利局、市白龙湖管理局,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

14.网络普法广元行

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15.“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

市农业农村局,市级有关部门

16.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

市医疗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


四季普法

工作单元

宣传月主题

及时间

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

(逗号前为牵头部门)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

夏耘篇

(传递法治

正气)

(四)“典”亮美好生活

(5—6月)

17.“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宣传月(主题活动)

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18.乡村振兴、法治同行

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9.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

20.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通发办、人行广元分行,市级有关部门

21.未成年人保护宣传

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

22.全国助残日

市残联、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23.证券法宣传

市金融工作局、市国资委,市级有关部门

24.“5·26”我爱路法治宣传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

(五)防范

化解风险

(6月)

25.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

市应急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6.“6·26”国际禁毒动

市禁毒办,市禁毒委成员单位

(六)守护

绿水青山

(6月)

27.“六五”环境日(主题活动)

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8.“6·25”全国土地日

市自然资源局,市级有关部门

四季普法

工作单元

宣传月主题

及时间

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

(逗号前为牵头部门)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

秋实篇

(厚植法治

沃土)

(七)党建

引领法治

(7月)

29.“一张初心明信片”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主题活动)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30.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市纪委监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31.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宣传

市委编办,市级有关部门

(八)共创

美好未来

(8—9月)

32.秋季开学第一课“法律进学校”(主题活动)

市教育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级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33.“大学生运动会”法治宣传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34.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

市民宗局,市级有关部门

(九)维护

网络安全

(9月)

35.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通发办、市级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四川省数据条例》

36.数据安全法治宣传

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级有关部门

冬融篇

(沐浴法治

阳光)

(十)护航

高质量发展

(10月)

37.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

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38.网络普法进媒体(企业)

市委网信办,市级有关部门


四季普法

工作单元

宣传月主题

及时间

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

(逗号前为牵头部门)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

冬融篇

(沐浴法治

阳光)

(十)护航

高质量发展

(10月)

39.民营企业财税政策宣传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

《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网络信息生态治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40.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宣传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

41.粮食安全宣传周

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级有关部门

(十一)维护

社会稳定

(11月)

42.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 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主题活动)

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四川省消防条例》

43.“11·9”消防宣传月

市应急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

(十二)宪法

宣传周

(12月)

44.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

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群工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级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信访工作条例》

《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

《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

45.统计法宣传

市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

46.文物保护法治宣传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级有关部门

47.反恐怖宣传教育月

市反恐办、市公安局,市反恐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2

2023年“一月一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牵头部门(单位)

主题活动名称

开展活动时间

是否有市领导参加

若有市领导参加,牵头部门(单位)需提供具体情况

活动新闻宣传报道情况

牵头部门(单位)需提供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报道链接

活动文字材料佐证

牵头部门(单位)需提供活动计划、方案、总结、通报

活动图片、视频材料佐证

(数量)

其他需要统计的有关情况






附件3


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联络员名单


部门(单位)

姓名

所在科室

职务

联系电话


相关链接:一表看清《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 活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