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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司法局关于赵向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人事警务科 浏览量:4435 发布时间: 2018-12-14 字体: [ ]

 

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市司法局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

赵向东任律师和公证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科长;

孙思胜任基层工作科(人民调解科)科长;

刘小冬任司法鉴定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局)科长(局长);

杨雪梅任外来企业维权科科长;

何光辉任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

李友建任法制科(行政审批科)科长(试用期1年);

赵娟任计财装备科科长(试用期1年);

谭超任政治部副主任(试用期1年);

王睿任律师和公证工作科副科长;

唐丛林任基层工作科副科长;

余勇志任社区矫正管理科副科长;

王东祥任计财装备科副科长;

李建伟任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谭亦农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

杨雪梅法制科(行政审批科)科长职务;

刘小冬基层工作科(人民调解科)科长职务;

赵向东司法鉴定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局)科长职务;

孙思胜计财装备科科长职务;

何光辉外来企业维权科科长职务;

杨建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谭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唐丛林律师和公证工作科副科长职务;

李友建律师和公证工作科副科长职务;

王睿基层工作科副科长职务;

李建伟社区矫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赵娟计财装备科副科长职务;

王东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李友建、赵娟、谭超、谭亦农任职时间从20183月起算。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广元市司法局

201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