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第四届广元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
通 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司法厅复核,聘任方万云等15名同志为第四届广元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方万云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李林桂 市政府副秘书长
夏思法 市司法局局长
李代根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委 员:张 勇 市工商联副主席
邓 艳 市国资委副主任
向冬梅 市文旅康养集团董事长
贺 斌 市法院民二庭庭长
刘震宇 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主任
姜 茫 市工业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
李德军 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梁 杰 市商务局电商科科长
赖玲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科长
青 鹏 广元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
徐忠成 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
秘书长:青 鹏(兼)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