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工作的通知》(广组办〔2022〕15号)文件要求,我局已于5-7月组织全局未休完2021年公休假的人员进行了补休。现就全局干部职工2021年度带薪休假情况予以公示。
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7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局机关纪委、局政治部反映。联系电话:局机关纪委0839-3244171;局政治部0839-3227852。
2022年8月11日
附件: | |
市司法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发放统计表(20220804).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