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健代表:
您在市人大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 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受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刑辩全覆盖试点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市在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您在建议中指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保障的相关问题在工作中确实存在,2021年全市法律援助经费主要依靠于中央和省级拨付法律援助专款164万元,市县同级财政保障67.7万元,资金投入缺口较大。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我们采取如下措施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一、确保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办案工作需要。一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2022年1月《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我市已将“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我市《政府工作报告》,市司法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法律援助法》施行后在服务民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政府逐步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力度,全力保障法律援助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二是适当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并及时足额支付。健全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结合律师承办案件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实际因素动态调整补贴标准,确保补贴金额因时、因地、因人制宜。
二是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绩效。一是分类补贴,提高援助精准度。按照部、省厅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明确法律援助经费列支范围的基础上,根据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不同形式,将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分为办案补贴标准、法律咨询补贴标准、代拟法律文书补贴标准,不同援助事项享受不同补贴力度,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绩效,大幅度提高法律援助的精准度。
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管。市司法局将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实行一案一评,明确法律援助各类补贴与服务质量相挂钩,要求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依法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案件结案后及时整理结案材料并归档交卷。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注》《四川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对归档材料进行结案审核,审核后按照各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和补贴标准,及时准确发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并对各类补贴资金发送情况在各级政府网站和单位政务网站、政务微信上予以定期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形成资金发放、使用、审核、评价相互制约的机制。
(联系人:何蓉 联系电话:3224148)
广元市司法局
2022年 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