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范和改进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请名额及行业
此次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15人,限在本市生活和工作的人员。其中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民主党派代表2名,在校教师1名,新闻工作者1名,退休干部2名,律师行业3名,企业代表2名,其它行业协会代表1人。以上各行业名额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
二、 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关心法治政府建设,热心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
(二)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知识,依法履行职责,保守国家秘密;
(三)品行良好,无刑事处罚记录,无行政、党纪处分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监督员监督的主要内容
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
(一)参与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二)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三)提出纠正违法、不适当行政行为的建议;
(四)参与对行政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实施评估活动,听取公众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意见或报告予以奖惩;
(五)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提出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七)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聘期为2年,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五、选聘流程
本次选聘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确定遴选人员。经考察、审核、考试后确定拟聘请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人员,颁发特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并向社会公告。
六、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15日,应聘人员需填写《广元市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报名表》2份,报送至广元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人:刘小冬 联系电话:3262534,13518324298
附件:广元市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报名表
广元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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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工作资料\政务公开\2020年\附件:广元市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