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司法局欢迎您!
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 2019-05-09 00:00      来源: 市司法局       分享:
【字号:
打印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其中739个贫困村全部落实了免费法律顾问,为全市脱贫致富、乡村振兴作出一定贡献,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1)法律服务力量不足。全市共有2394个行政村、347个社区,而执业律师仅31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77名,人均负责5.6个村(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同时还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市(县、区)部门的法律顾问以及社会案件办理,精力上难以兼顾,导致法律服务力量严重不足。

2)法律服务资源不均。执业律师中203人在市城区执业,占总人数的64%,其余105人分布在各县(区)主城区,仅8人在乡镇(街道)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155人在县(区)主城区工作,占总人数的88%,仅22人在乡镇(街道)开展法律服务。情况最好的利州区人均负责3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最差的朝天区人均负责10个以上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部分村(居)的法律顾问工作甚至还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兼任,超过90%的法律顾问需跨县区、跨乡镇提供服务。

3)法律服务质量不高。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目前还停留在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粗放型”服务,参与纠纷化解、合同审查、财产继承等“精细化”服务程度不够,同时缺乏量化考核标准,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不一样”的情况。绝大多数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债权债务方面业务熟悉,但对农村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产业园区、五保供养等农村法律法规及政策缺乏系统学习,市律师协会也没有设立涉及农业农村的专业委员会指导开展工作,导致服务质量不高。

4)制度机制保障不全。各级人民政府均未出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保障等文件,主要依靠司法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指派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履行社会责任推进该项工作,工作经费全靠乡镇(街道)、村(社区)自筹资金解决,70%以上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还处于免费服务阶段。村(社区)法律顾问存在角色定位冲突,他们受雇于基层人民政府,在服务村(社区)集体的同时,还服务村(社区)群众,当乡镇(街道)与村(社区) 集体、村(社区) 集体与群众发生纠纷时,往往处于“两难”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