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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建立“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4-16 00:00      来源: 市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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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我市司法局自3月起将每周三确定为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由1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和3名副县级以上调研员轮流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守,面对面听取群众对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人民调解、行政审批等10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分类建立台账,落实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限期整改销号,以此化解工作中存在的盲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截至目前,已接待群众5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3件,办理公证指引15件,收到群众建议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