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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考生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20-11-19 00:00      来源: 市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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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11月28日举行,为切实做好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考试安全平稳有序举行,现将参考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严格健康状况监测打卡

应试人员应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或司法部微信公众号,进行考前14天的每日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信息填报。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向主观题考试考区所在地广元市司法局报告。

异地参考的考生,请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广元市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及时申领健康码

考生应通过微信小程序“天府健康通”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考生应持续关注,并保持自己健康码处于更新可用状态,以便考试入场时验证。

按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打印页面上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签订健康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维护健康状态

考前14天,应避免或减少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参考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遵守参考要求

严格执行防疫规定

如应试人员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提出意见后,原则上不准予参加考试。

主动配合防疫检查

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来自低风险地区应试人员,需持有“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健康码“绿码”。

来自中风险地区和考前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抵广后要及时向广元市司法局报告,自行居家或宾馆进行健康监测,并提供考试前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

来自高风险地区和考前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抵广后要及时向广元市司法局报告,须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提供考试前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

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试人员,抵广后要及时向广元市司法局报告,须提供14天有效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并提供考试前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

做好个人防护

进场时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每次通过考点入口时,须戴好口罩,有序排队,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考生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外,考试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维护考试秩序

每科考试前,应检查确认带齐身份证、准考证。确认本人“健康码”、“行程码”为“绿色”且可用状态。因体温检测和健康码验证需要,建议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交流,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三、坚持诚信参考

考前身体异常

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按规定向广元市司法局报告,参加考试时,应持有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中身体异常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考生不得提供虚假身体健康状况信息

考前司法行政机关将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应试人员健康数据对比筛查,如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自觉诚信参考

所有考场将使用视频监控全程录音录像,以及金属探测仪、无线电监测等多种防作弊设备,请应试人员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试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