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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 广元市司法局 广元市法学会 关于成立广元市“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1 00:00      来源: 市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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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依法治县(区)办、宣传部,各县区司法局、法学会,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关于“八五”普法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八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八五普法决议,充分发挥法治专业人才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市“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学会组建了广元市“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公益普法,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推进法治广元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主要职责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部署要求,由各级各部门(行业、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经委依法治市办委宣传部、司法法学会审定,遴选了30从事法学教育、法律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组成了广元市“八五普法讲师团。

讲师团成员要积极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各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师资保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以各种形式常态化在全社会开展普法,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结合广元市“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安排,为全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村(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开展法治讲座,帮助开展法治培训。

(二)承担新闻媒体法治专栏节目法治讲座,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结合“法律七进”深入基层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普法公益活动。

(三)参与编写八五普法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考试命题、录制普法课程等。

(四)参加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讨、调研等活动,承担有关普法课题研究工作。

(五)完成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委宣传部、司法法学会委托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广元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团长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分管普法工作的领导共同担任,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以下简称“普治科”)负责讲师团日常管理工作。讲师团成员要适应新发展阶段的法治需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开展宣讲的能力和水平。讲师团成员任期从发文日起至20251231日止,任期内法正常履职的,应当本人或推荐单位书面向普治科提出退出申请,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可对讲师团成员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

(二)积极开展宣讲。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运用普法讲师团做好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加强与讲师团成员的联系,增强做好讲师团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讲师团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良好保障。讲师团成员要按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统筹安排,积极参加各各部门、各行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法律七进”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作出积极贡献。

(三)强化法治实践。要注重将普法讲师团与各类普法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讲师团的师资力量,积极探索讲师团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创建活动及开展各类公益性普法活动的方式和渠道,提升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层次和水平。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定期召开讲师团成员会议,总结经验,表优秀讲师,加强宣传推广力度。讲师团成员要定期向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报送宣讲情况。

各部门举办各类法治讲座和法治培训等活动,请与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司法局普治科)联系,以便统筹安排课时。

联系人:谭超 联系电话:08393226394


附件:广元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中共广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





广元市司法局                                                                             广元市法学会


2022年913


附件


广元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30人,以姓氏笔划为序)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3人)

母新明  旺苍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杨  凯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法学讲师、四级调研员

杨  婧   市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

(二)宪法和宪法相关法(4人)

刘  琳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讲师

何继雄   旺苍县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唐法广   四川力发律师事务所律师

薛远君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科长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人)

于晓梅   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王  娅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王凌川    四川川广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王增波    旺苍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毕双骏    四川新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乔发建   朝天区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     敏   四川慧济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光兴   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

杨    君    四川瀛卓律师事务所主任

何    丽    广元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五大队教导员

宋    健    四川鉴平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续伟  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    希   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郑志舜    剑阁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股长

赵洪义    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徐    菲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梁迎春    青川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主任

谢宏斌    市应急管理局工会主席、市安办常务副主任

赖玲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雒  缨      四川同方正(广元)律师事务所主任

(四)党内法规(3人)

王  鑫      市委宣传部志愿服务工作科科长

张  璐      四川天投律师事务所首席党员律师

张运斌    市党员教育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