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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27 00:00      来源: 市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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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开广元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元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9-3222298;传真:0839-3221994)。

一、概述

2018年,广元市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丰富公开渠道,及时公开司法行政工作重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职能和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优化公开平台。做强“两微一端一网”公开载体,加强互联网站、广元司法微博、广元普法微信、法治广元APP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加强网站平台建设,以“便民、务实、简洁”为原则,将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解读、办事流程和12348法网等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网站全年总访问量近98899人次。做好“两微一端”建设,围绕司法行政和民生关注进行法治传播,“广元普法”微信平台全年共推送信息365期1095篇,现有粉丝数73391余人;微博平台共推送各类法治信息2950条。

(三)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贯彻《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保密法》等重要财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突出财政业务特点,对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都如实公开、主动公开。市司法局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以及2018年度经费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均全部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四)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各项工作部署,重新审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流程图,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部在广元市政府网、广元市司法局门户网进行公示。

(五)切实回应社会关切事项。及时办理局长信箱来信13件、网站咨询6件,最晚在7个工作日予以回复。及时回复微信、微博网友留言咨询62条,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做好舆情研判与引导,建立网评员工作队伍,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密切关注涉及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做到及早发现、权威发布、消除传言、引导舆论。

(六)充分发挥传统媒介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舆情应对多级网络和工作机制,对网上负面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预警和分类统计,及时处置负面舆情1起,全年无重大舆情事件发生。健全完善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组织媒体与干部培训、与记者沟通等形式,让媒体及时了解广元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热点和工作动态,增强宣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加强与传统媒体合作,特别是加强与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广元新闻网的合作,制作《法在身边》48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类别主要包括文件、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公开年报、帮助指南等主要类别。2018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5条(其中概况信息数1条,计划总结信息数2条,工作动态信息数62条,人事信息数3条,财政信息数3条,行政执法信息数1条,转载上级精神、下级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33条)。全年公开文件32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的渠道和途径需要拓宽,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此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厘清部门责任清单,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渠道,整合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后台管理,确保“两微一端一网”信息实时更新。





                                                                       广元市司法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