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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第二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10 15:24      来源: 市法制办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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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相关要求,现就2018年第二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为公共法律和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具体包括:  

(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包括《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二)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法释〔2018〕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复习资料在广元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下载。

二、考试对象

须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及行政执法证件到期换证的。

三、考试方式

考试实行电教化方式进行,现场评分。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四个部分,分值为100分。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为2018年9月8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室见准考证。

五、报名及审核要求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请各参考人员登录市政府法制办网站(网址http://fzb.cngy.gov.cn/)按要求注册并自行报名,(201801期已报名但未参加现场考试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审核管理人员,进入管理后台对参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此次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00:00—8月26日24:00;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27日24:00;9月5日至开考前由参考人员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其他事项

(一)参考人员注册密钥由本单位管理员提供。

(二)参考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请参考人员所在单位严格把关。

(三)因机构改革导致行政执法主体变化的,请及时联系市法制办在系统中变更。

(四)各县区及市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考试,确保参考率,此次网上报名而未参加考试的,下次报名前须提交书面说明(县区参考人员由县区政府提供,市本级参考人员由市级部门提供)。加强对参考人员的考前培训,确保考试合格率。

(五)各考生考试成绩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各县区法制办进入后台进行查询。考试合格人员要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及时在“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中向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申请申领四川省行政执法证。


   联系人及电话:李     3262534   

                           王宇翔  18681633655



广元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