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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 广元市司法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8-26 11:49      来源: 市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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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办公室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

广元市司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委依法治县(区)办、宣传部,各县(区)司法局,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曾家山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为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广委办〔2018〕34号)和机构改革方案,现就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推进法治广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党政、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队伍保障。各普法责任单位要把普法宣传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要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切实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突出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和优秀普法师资库建设,为普法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协调指导。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职责,加强情况交流,强化督导指导,把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纳入深化全民普法教育重点工作,精心组织推进,协调指导各普法责任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项具体工作。对涉及面宽、横跨多个部门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普法宣传整体效果。

二、压实普法责任

(一)落实社会普法责任。要将普法宣传融入履行职责各环节、全过程,面向公众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现代化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广泛普及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在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颁布日、纪念日及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深化内部普法教育。要建立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清单制、台账制、奖惩制四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年终述法和运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展日常学法、年终考法、法治培训等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考试。要突出加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教育,强化内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三)增强普法宣传实效。要结合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实践,把普法宣传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全过程,让群众通过生动法治实践感受法治力量。在依法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城市房屋征收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时,坚持政策宣讲、普法宣传一体推进,矛盾化解、法治教育同步进行,努力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组织法官、检察官利用办案过程宣讲法律,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直播开展以案释法,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案情释法说理,鼓励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和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讲法析理,努力把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转变成普法的过程。

三、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

(一)建立责任清单。根据《广元市国家机关和重点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各普法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一月一主题”活动部署,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梳理,形成本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履行普法责任。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修订废止、工作职能调整变化等情况,相关普法责任单位要及时对清单进行充实调整。

(二)完善报备制度。各普法责任单位将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报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每年12月10日前,各普法责任单位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报送当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

(三)健全考核机制。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每年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实地考察、查阅档案、问卷调查等形式,并结合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对普法责任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验收,作为依法治市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1.广元市国家机关和重点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

2.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工作安排

 

 

中共广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  

广元市司法局               

2023年113日            


附件1

 

广元市国家机关和重点单位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

 

一、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

(二)宪法及相关法。宪法立法法、国歌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英雄烈士保护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家赔偿法等。

(三)民法典。

(四)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涉外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惩治和预防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安全生产法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五)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巡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组织工作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等。

(六)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

(七)地方性法规。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四川省地方性法规;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广元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等广元市地方性法规。

(八)部门规章。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

二、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一)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重点宣传普及刑法、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监察官、办案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二)市法院。重点宣传普及民法典、刑法、法官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反家暴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环境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法官以案释法制度。

(三)市检察院。重点宣传普及民法典、刑法、检察官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知识产权保护、禁毒、反邪教、预防职务犯罪等法律法规,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

(四)市委办公室。重点宣传普及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落实党(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指导督促党委部门开展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重点宣传普及宪法、组织法、选举法、国旗法、国徽法、代表法、立法法、预算法、监督法、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广元市地方性法规普及,推动宪法宣传、宪法实施和指导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六)市政府办公室。重点宣传普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陆地国界法、行政许可法、四川省政务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七)市政协办公室。重点宣传普及国徽法、国旗法、国歌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与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八)市委组织部。重点宣传普及党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员管理教育工作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

(九)市委宣传部。重点宣传普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作条例、爱国主义教育法、国防教育法、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志愿服务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广元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

(十)市委统战部。重点宣传普及民族区域自治法、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

(十一)市委政法委。重点宣传普及政法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打击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领域的法律法规。

(十二)市委编办。重点宣传普及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

(十三)市直机关工委。重点宣传普及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党内法规。

(十四)市委巡察办。重点宣传普及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十五)市委群工局。重点宣传普及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十六)市委老干部局。重点宣传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十七)市委保密机要局。重点宣传普及保守国家秘密法、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十八)市发展改革委。重点宣传普及政府投资条例、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外商投资法、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十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重点宣传普及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工业节能管理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十)市教育局。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爱国主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四川省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十一)市科技局。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十二)市公安局。重点宣传普及人民警察法、国家安全法、刑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出入境管理法、信访工作条例、网络安全法、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

(二十三)市民政局。重点宣传普及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救助暂行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收养法及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十四)市司法局。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立法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法、仲裁法、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十五)市财政局。重点宣传普及政府采购法、会计法、预算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注册会计师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十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点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十七)市自然资源局。重点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基础测绘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四川省土地监察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十八)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十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宣传普及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宣传普及公路法、航道法、港口法、道路运输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一)市水利局。重点宣传普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招标投标法、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四川省河湖长制管理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二)市农业农村局。重点宣传普及农业法、畜牧法、渔业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药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三)市商务局。重点宣传普及对外贸易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四)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重点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旅游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旅游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五)市卫生健康委。重点宣传普及基本医疗卫生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宣传普及退役军人保障法、国防法、兵役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七)市应急管理局。重点宣传普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消防法、防震减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八)市审计局。重点宣传普及审计法、审计准则、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九)市国资委。重点宣传普及公司法、证券法、资产评估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民法典、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十)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知识产权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标法、拍卖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公司法、合同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价格法、商标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四川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十一)市体育局。重点宣传普及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四川省体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十二)市统计局。重点宣传普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经济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条例、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十三)市乡村振兴局。重点宣传普及乡村振兴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十四)市国动办。重点宣传普及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

(四十五)市金融工作局。重点宣传普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证券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条例、小贷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十六)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重点宣传普及对外关系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护照法、外商投资法、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和涉港涉澳涉外等法律法规。

(四十七)市林业局。重点宣传普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湿地保护法、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十八)市医保局。重点宣传普及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及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相关法律法规。

(四十九)市城管执法局。重点宣传普及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五十)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重点宣传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政法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

(五十一)市委党史研究室。重点宣传普及地方志工作条例。

(五十二)市档案重点宣传普及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五十三)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重点宣传普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

(五十四)市公积金中心。重点宣传普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

(五十五)市供销社。重点宣传普及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

(五十六)市白龙湖管理局。重点宣传普及国家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名胜区条例、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十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重点宣传普及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五十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重点宣传普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五十九)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重点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

(六十)市总工会。重点宣传普及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六十一)团市委。重点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六十二)市妇联。重点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

(六十三)市文联。重点宣传普及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六十四)市社科联。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

(六十五)市科协。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反邪教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六十六)市残联。重点宣传普及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法律法规。

(六十七)市红十字会。重点宣传普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红十字会法、献血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

(六十八)市工商联。重点宣传普及涉企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针对民营企业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

(六十九)广元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重点宣传普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著作权法、广告法、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七十)市税务局。重点宣传普及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车辆购置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法律法规及减税降费政策。

(七十一)广元国安局。重点宣传普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数据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

(七十二)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及金融系统各单位。重点宣传普及银行法、反洗钱法、国家金库条例及实施细则、存款保险条例、人民币管理条例、征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七十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重点宣传普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银保监会信访工作办法、农业保险条例、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七十四)广元海关。重点宣传普及海关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家安全法、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七十五)市气象局。重点宣传普及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

(七十六)市烟草专卖局。重点宣传普及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七十七)市邮政管理局。重点宣传普及邮政法、安全生产法、快递暂行条例、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四川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

(七十八)国网广元供电公司。重点宣传普及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附件2

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工作安排

 

序号

月份

重要时间节点

重点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

1

1-2月

农民工专项

维权活动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全国“110”

宣传日

《人民警察法》《国家安全法》《刑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出入境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市公安局

3

3月

“3·8”国际劳动妇女节

《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

市妇联

4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3·18”文化市场法制日

《文物保护法》《旅游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6

“3·30”森林草原防灭火

警示日

《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林业局

7

4月

全国税收

宣传月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车辆购置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法律法规

市税务局

8

“4·15”全民国家安全

教育日

《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数据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

广元国安局

市委网信办

市公安局

9

“4·16”知识产权宣传日

《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5月

“5·1 ”

劳动节

《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市总工会

11

“5·4”

青年节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团市委

12

“5·12”防灾减灾日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消防法》《防震减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应急

管理局

13

科技活动周

《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法规

市科技局

14

“5·19”中国旅游日

《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5

“5·20”世界计量日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6

6月

“6·1”国际儿童节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市教育局

17

“6·5”世界环境日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市生态

环境局

18

“6·9”世界档案日

重点宣传普及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市档案局

19

“6·25”世界土地日

《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自然

资源局

20

“6·26”

国际禁毒日

《禁毒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市公安局

21

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

低碳日

《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2

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应急

管理局

23

8月

“8·8”全民健身日

《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体育局

24

“8·15”全国生态日

《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生态

环境局

25

9月

教师节

《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学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教育局

26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7

“9·30”烈士纪念日

《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8

全民国防

教育日

《国防教育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

市委宣传部

市国动办

29

中国农民

丰收节

《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

市农业

农村局

30

中国统计

开放日

《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经济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统计局

31

10月

“10·17”国家扶贫日

《乡村振兴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乡村振兴局

31

10月

世界粮食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32

世界邮政日

《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市邮政管理局

33

11月

“11·9”消防宣传日

《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市消防救援支队

34

反洗钱宣传月

《银行法》《反洗钱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

35

12号

“12·1”世界艾滋病日

《基本医疗卫生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卫生健康委

36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市公安局

37

“12·3”国际残疾人日

《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残联

38

“12·4 ”国家宪法日

《宪法》等法律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