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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故事会】义务帮工,损害谁赔?
发布时间: 2024-12-20 15:50      来源: 市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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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始末

赵某与钱某是同村邻居,平日邻里关系和睦,钱某因修建自家鸡棚,邀请赵某帮助其在修建鸡棚时传递瓦片,搭建过程中鸡棚突然倒塌将赵某掩埋、砸伤。钱某迅速将其救出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赵某被送入医院救治,诊断为:多处多发骨折,出院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钱某支付了赵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对于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失及后续赔偿问题,经当地村委会多次组织协商均未果,赵某权益严重受损。

办案经过

赵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将此次纠纷诉至法院。援助律师在庭审中当庭发表代理意见:事故的发生是因钱某所搭建的鸡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所造成的,赵某为好意无偿帮工,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其本人不存在过错。被告钱某则主张其与赵某之间虽然成立了义务帮工的法律关系,但是赵某受伤时,帮工已经终止,赵某对于自身受伤存在重大过错,与钱某没有因果关系。

经审理,法院认为钱某在此次事故中未尽到管理职责和安全保障义务,负主要责任;赵某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未尽到足够的谨慎注意义务,负次要责任。最终判决被告钱某赔偿原告赵某各项费用共计10余万元。赵某权益得到依法维护。


小援有话说

“德不孤,必有邻”。基于农村“互换劳动”及互相帮助的善良风俗,赵某无偿、自愿帮助钱某修建鸡棚,本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传统美德的延续,因双方未做好安全防护,造成赵某受伤、钱某赔偿的局面,是双方都不愿看到的。在此,小援提醒大家:在义务帮工的情境下,义务帮工人应注意自我保护,避免因自身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被帮工人也应为帮工人提供安全的帮工环境和防护措施,从而有效降低各类风险和争议的发生,在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况下,应积极面对,互商互谅,让“我来帮你”的情谊和“守望相助”的传统永远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