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良法善治的独特作用,全力提升基层诉源治理水平,鹤龄司法所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诉前调解的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地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建立两“调”衔接工作机制。立足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痛点难点,召开辖区两“调”衔接协调会,建立两“调”衔接机制,加强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乡镇党委政府等重点部门工作联动,促进劳动争议、金融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等类型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诉前。
夯实两“调”衔接基础力量。深化两“调”衔接平台建设,在鹤龄法庭设立两“调”衔接窗口,聘请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常驻窗口办公,参与诉讼审查、诉前告知、两“调”衔接等工作,实现了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有效衔接。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及时调整“在位不在岗”人民调解员15人,吸纳懂法律、有能力、有威信的热衷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加入,不断充实队伍力量。
打造多元解纷化解新模式。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及两“调”衔接窗口,对诉讼立案前符合人民调解范围的案件,在征求当事人同意下,运用法庭筛选,司法所分配,调委会调处模式,将诉讼案件转化为纠纷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由调委会制作调解协议,并指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失败或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案件,及时进入法院诉讼程序。10月以来,转化诉前调解案件30件,调解成功22件。(剑阁县司法局 何适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