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树平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强调
切实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
确保法治广元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11月19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何树平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切实把广元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法治广元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许国斌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要部署和十二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广元市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行为自纠工作办法(送审稿)》《广元市小区依法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广元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送审稿)》等文件,听取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
会议指出,近年来,市委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市摆在重要位置,统筹谋划部署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工作,有力推动党的领导更加坚定、服务中心更加有力、法治为民更加务实、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法治广元建设迈出新步伐。但也要清醒看到,依然存在法治素养还需持续提升、法治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法治观念普及程度还不够等问题和不足,必须认真剖析原因,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强调,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坚持服务中心大局,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要强化法治供给,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要强化法治支撑,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升法律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捷度和实效性。要强化法治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力办好法治民生实事,依法强化重点问题治理,严厉打击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推动法治广元建设整体提升。要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拿出新举措,引导党员干部在深学细悟笃行上下功夫,切实把广元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在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上彰显新特色,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党委决策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不断完善符合广元实际、具有广元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要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要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上取得新成效,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攻坚,健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跨部门办案平台管理应用,完善办案责任追究制度机制。要在加快法治社会建设上凸显新亮点,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拓展“法律七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广元法治宣传品牌,努力营造崇法向善、循法而为的法治环境。
会议要求,要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全面依法治市走深走实。要压实法治责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加强督促指导,各协调小组要履行协调配合职责,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要深化法治督察,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督察考核体系,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要突出纪法衔接,引领全体党员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一体推进依纪审查和依法调查。要建强法治队伍,完善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市县法治力量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广元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委员会副主任,有关市领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县区、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