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意识,区司法局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监督管理,持续降低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风险。
一是落实日签到要求。严格落实“在矫通”APP签到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时核查签到情况,及时提醒未签到人员,并通过微信视频通话、实时共享定位、电话联络等方式实时监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确保及时掌握活动轨迹和最新动态,防止出现脱管漏管情形。
二是加强教育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多媒体教育、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学习《刑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针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不文明驾驶、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开展精准普法,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法治思维,有效提高日常监管和教育矫正质量。
三是依法外出审批。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外出事由必须有法可依,证明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审批程序必须合法合规。外出期间,通过微信视频、手机定位等强化信息化核查,确保外出期间监管到位。销假时严格审核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外出期间食宿交通票证、病历以及其他与外出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四是强化执行衔接。为弥补监管手段欠缺的短板,减少社区矫正突发案(事)件,定期函请公安机关协助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根据反馈情况,对存在不假外出、脱管、漏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进行谈话教育,上报提请处罚。(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 陈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