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现将《广元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广元市司法局。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9月19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A区104室。邮编:628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gy12348@163.com。
附件:广元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元市司法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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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元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