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元市司法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元市司法局原临街综合办公楼拆除及大门围墙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采购项目编号:SCCS-FZC-004
1.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司法局原临街综合办公楼拆除及大门围墙建设项目
1.3.磋商项目简介
广元市司法局原临街综合办公楼位于利州区蜀门北路二段56号,修建于1993年,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层高共8层,占地面积约2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57.34平方米,由市司法局使用并进行管理。目前该楼经鉴定为Dsu级危房,外墙有明显裂痕,现仅对临街外围采取打围处理,内侧未进行打围管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此市司法局决定对原办公楼做出拆除处理,并新建围墙及大门。
1.4.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二)供应商取得本项目成交资格且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描述: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的承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6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磋商文件自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1日9: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报名方式如下:
一、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在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获取,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二、网上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将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鲜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交纳相应费用(必须备注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否则认定为未交纳),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至响应供应商的报名邮箱。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839-3600087,联系邮箱:269889601@qq.com,付款二维码:
1.7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8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1.9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1.10磋商地点: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利州区图腾广场2号楼23楼10号)。
1.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司法局
地 址:广元市司法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 )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14431631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图腾广场2号楼23楼10号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0839-3600087
2024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