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剑阁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丰富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式,助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大调解格局,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乡),矛盾不上交”,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聚焦宣传服务群众。多渠道宣传,全方位服务,让人民调解更加深入人心。基层司法所组织辖区内司法行政力量、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学习领会,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人民调解法》的内容,广泛开展以《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了解人民调解、支持人民调解,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的知晓度、专业度和满意度。
规范制度强化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能力的水平。紧密结合矛盾纠纷发展态势和工作需要,常态开展调解员培训,从法律政策、调解技能及案卷规范化制作方面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扎实开展调解工作奠定基础。
凝聚合力提质增效。深入开展专项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紧紧围绕重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及节假日期间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早发现、早调解,确保化解到位,防止矛盾激化升级。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所在辖区的社会稳定减了压,为人民群众解了难。开展定期走访指导,从源头上化解,努力构建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今年以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9次,调解纠纷374件,调解成功374件,调解率达100%。
创建品牌激发活力。推进品牌打造,有效发挥调解品牌辐射效应。目前,全县共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1人,四川省一级调解员1人,四川省人民调解能手2人,五星级人民调委会2个,全县个人解室工作室7个。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新起点新征程,剑阁县司法局将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优势,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社会氛围。(剑阁县司法局 刘美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