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表现突出的单位(含差额)
四川省广元市司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中共苍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中共昭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二、表现突出的个人
王红苏(女,汉族,四川省剑阁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仲满成(男,汉族,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如对以上推荐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元市司法局普治科或局机关纪委反映(电话:3226394)。
公示期:4月25日-5月5日
广元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