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司法局欢迎您!
当场给付化纠纷 及时调解暖民心——剑阁县司法局普安分局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 2024-04-22 04:16      来源: 剑阁县司法局       分享:
【字号:
打印

为创造和谐稳定的辖区环境,普安分局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以为民排忧解难为出发点,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落脚点,不断强化职能,为人民群众解矛盾、息争端、化纠纷,筑牢社会治理“第一道屏障”。

近日,普安分局就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事情发生在2007年,雍女士的丈夫将夫妻双方位于田家乡农村的四间砖房和两间房屋地基卖给了魏某,当时雍女士一直在外务工,并不知晓此事,而当这桩买卖已经过去17年,雍女士返回家中,才知丈夫已经房屋卖出,导致雍女士权益受到侵害。17前在房屋买卖中雍女士丈夫和魏某签订了合同,并有十几位同组村民做见证,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在事实上魏某已享有房屋所有权。而在法律上房屋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雍女士也享有知情权和处分权,虽然合同已生效,魏女士已不能追回房屋所有权,但她认为当时房屋出售价格太低,要求买方魏某再补偿一万元,事情已过去多年,魏某不愿理睬,二人爆发冲突,雍女士此后多次因此事向本地政府信访,普安分局立即与当地派出所、政府信访办联合组织调解此矛盾纠纷。普安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给当事人双方讲法律讲清理,做思想工作,事情越说越清楚,道理越辩越明白,最终在工作人员努力下,魏某同意补偿7000元,并当场付清,化解了双方矛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普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小阵地”,充分发挥了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便捷、高效的职能作用,合理合法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了难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