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让爱国主义精神根植于心、践于行,旺苍县司法局以《爱国主义教育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多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宣传,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常态化,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领导干部作表率,领导干部切实发挥在爱国主义教育宣传中的“头雁效应”,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旺苍县各级各部门将爱国主义教育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会前学法及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观看爱国主义视频等方式,对《爱国主义教育法》颁布的背景、目的和内容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从而更加明晰了肩负的重大职责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目前,全县各单位部门已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专题学习20余场次。
法进校园重引导,青少年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群体,学校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旺苍县各中小学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班会队会团会等重要时机,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宣讲15场次,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广大青少年心中牢牢扎根。同时,及时普及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自律和防护意识。
集中宣传掀热潮,为全方位加大《爱国主义教育法》宣传力度、多角度营造《爱国主义教育法》宣传氛围,旺苍县司法局在县电影院开展以“学习贯彻爱国主义教育法 激发新时代爱国主义伟力”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了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和颁布的重大意义,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具体化,让每个人可感可见可悟,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旺苍县司法局 衡丽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