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司法局公证档案室改造项目已完成设计和预算等前期工作。经研究,拟公开比选符合条件的项目施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市司法局办公楼102、103、104号房屋改造为公证档案室、档案整理室。
二、参选资格条件:比选申请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内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无安全责任事故。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出示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并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8日,五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广元市司法局)
联系人:王东祥 联系电话:1398127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