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覆盖”调处纠纷。以“区、乡、村”三级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干部深入市场、复工复产企业等农民工聚集地,深入排查涉及农民工工资、合同履行等矛盾纠纷线索,及时发现苗头隐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61件,调解成功率达98.77%。
“家门口”法律服务。扎实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全区139个村(社区)全部配备村(居)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举办专题法治讲座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157次,配合村(社区)调解纠纷25次。
“零距离”排忧解难。极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扎实推进优先服务机制,畅通军人军属、农民工、妇女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及时受理,优先指派,确保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到位。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8件,挽回经济损失81.2万元,其中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5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1.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