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我是法律明白人》(川北知客说法)编印服务
2.项目地点:广元市
3.项目单位:广元市司法局
4.项目概况:含创作、编辑、排版、封面设计、印制样书、修改清样、定稿印刷2000册等,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书籍印装技术标准见样本。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概算:不超过6万元
7.采购方式:询价
二、报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内部材料编印业绩且业务范围包含印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询价文件发放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上午08:30至2023年11月10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报名及询价文件发放办法:(1)提供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广元市市司法局办公楼312室)。(2)投标单位提供资格认证复印件,免费领取需编印材料电子版(携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
四、询价会时间及地点
1.询价会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9:30。
2.询价会地点:广元市司法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询标报价为编印的全部费用,包含编辑、排版、封面设计、印制样书、修改清样、定稿印刷。
4.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密封函应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方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询价会召开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5.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五、资格审验及询价小组
1.资格审验 拆封密封报价前,询价方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进行身份审验,其他的证件原件交由询价小组审核。
2.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采购方代表组成,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询价结果确定前保密。
六、成交原则
1.采购方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报价相同的,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一家供应商。(2)该项目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询价会议当场公布最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七、付款方式
编印书籍交付后,中标单位向采购方报送相关材料,采购方凭材料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编印所有费用。
联系人:李知清
联系电话:0839-3267645,1815632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