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调解难度大。办理此类纠纷,既要充分保护双方权益,又要考虑医疗本身的专业性、风险性,以达到规范医疗行为、指引患方理性维权、引导医患双方进行依法依规调解。广元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成立以来,待群众来访咨询3000次/人,现场介入处理医患纠纷案件60余件(次),受理医疗纠纷调解案件4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实现“零反悔”。
近日,广元市医调委妥善调解了一起重大的医疗纠纷,案件承办调解员从多角度寻找调解 “精准把脉”,多方面分析利弊、释法明理,将纠纷化解于诉前,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案情简介:2023年10月20日,患者李某的妻子向广元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医调委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解工作。经了解,患者李某。因“发现主动脉夹层1+周”于2023年09月18日入住某医院,初步诊断:1、主动脉夹层;2.高血压3级(很高危),入院后积极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后,于2023年09月20日在局部浸润麻醉下行胸主动脉覆膜支架腔内隔绝+左颈总动脉支架植入+左锁骨下动脉封堵术,术后病情有所好转。于2023年09月27日患者突发病情加重,经积极抢救后无效。患方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在为患者李某的诊疗过程中存不足;也未尽到相应告知义务;术前的准备也不充分;抢救不及时等延误了王某的最佳治疗时间。患方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在为患者李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行为,要求院赔偿90万元。医方认为在为患者李某的诊疗过程中,诊断明确,诊疗行为符合诊断常规,医疗机构不存在延误治疗的过错。
医调委根据当事人和医院双方的意愿,指派调解员开展调查和调解工作,调解员在深入调查、充分掌握案情后,情理并用、释法说理地对医患双方进行说服引导,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并组织医学专家进行评估分析,认为医院诊治过程中有一定的不足,调解员再次组织调解,就存在争议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在法理和情理之间寻找切合点,力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院方同意赔偿患方家属13万元。并在调处协议书生效后一次性付清,双方不得再有任何争议。调解员运用专业资源为本次医疗纠纷快速精准地开出“解纷良方”,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