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厅、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川司法发〔2023〕52号)精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的工作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拟推荐为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7月28日17时前,以真实姓名和书面形式向广元市司法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
联 系 人:白雪
联系电话:0839-3267645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313室
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拟推荐名单
苍溪县陵江镇笋子沟村
苍溪县云峰镇狮岭村
旺苍县东河镇卸甲碥社区
剑阁县下寺镇双旗村
青川县姚渡镇姚家渡社区
利州区大石镇青岭村
昭化区元坝镇青梅路社区
朝天区水磨沟镇红坪村
朝天区中子镇黎明村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走马岭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