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国家、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安排,5月22日至25日,利州区司法局开展一系列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系统开展一次垃圾分类部署会
5月22日,我局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召开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宣讲会,分管领导邹金燕同志对本周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相关事宜作出了部署。一是全方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做到“家”。如利用微信公众号、编印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和开办宣传栏进行宣传,重点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意义和分类要求。二是全覆盖实现宣传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采取示范带动、党建推动、督查行动等措施,强化自觉意识,提升主动作为。三是多渠道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积极倡导全体干部职工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优先采购、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等有利于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产品,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集中开展一次垃圾分类宣讲会
5月23日,集中观看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暨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四川省)启动仪式。会后,组织召开了区司法行政系统垃圾分类集中宣讲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此次宣传周为契机,切实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不必要的浪费,协同推进绿色采购、绿色消费、绿色办公等行动。
-------联合开展一批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5月24——25日,区司法局机关联合各司法所前往荣山、大石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用舒服易懂的话语讲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有针对性地对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关于分类的疑问进行答疑解惑,鼓励居民熟知垃圾分类知识,了解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都包括哪些,如何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并积极主动实践到垃圾分类中,能够正确投放各类垃圾,做到分得清, 扔得对。
此次宣传周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300余份,开展宣讲会3场次,覆盖群众400余人,有效增强了居民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大家纷纷表示愿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让垃圾分类的“新时尚”逐渐成为我们大家的“新日常”!(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
编辑:姜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