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对长江流域保护的认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防止出现非法捕捞重新犯罪情形,荣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法律知识。
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讲广元市利州区禁渔期、禁捕范围、非法捕捞等渔业违法行为和危害后果,警示其不得参与非法捕捞,禁止运输、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社区矫正对象在禁渔期间前往禁渔区域进行捕捞、垂钓,对违反禁渔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将依法依规查处。
社区矫正对象刘某用亲身经历宣传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对渔业资源造成的影响以及付出的法律代价,并作了表态发言。
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荣山镇常年禁捕区域南河开展禁渔宣传,劝导、制止垂钓行为,并整治河道周边环境。
此次法治教育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明白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规定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知法守法意识。(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
编辑:王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