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网站公示了2020-2021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表现突出地区、集体和个人拟通报表扬名单。拟对遴选出的60个地区,523家集体和556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广元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上榜,系全省唯一入选的人民调解组织。
近年来,广元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切实发挥第三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优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截至目前,接待来电来访2000余例,受理调解申请36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调解率达100%,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率达100%,医患双方满意度达100%,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医疗秩序,保障了医疗安全,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和纠纷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先后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四川政法先锋称号”等荣誉。省市多家媒体对中心调解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夯实基层基础,筑牢医疗纠纷化解的“压舱石”
加强队伍建设,调解力量进一步充实。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建立了医学咨询专家库成员达400名,聘请法学、医学等专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36名,为我市医疗纠纷调解队伍打下良好基础。加强以奖代补,调解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为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并对调解纠纷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等因素,行业专业领域医疗纠纷调解案件补贴分别按每件200元、600元、2000元等标准执行,并经市司法局审核认定后,实行“一案一奖”。健全制度机制,调解业务进一步规范。制定医调委业务工作规范,创新建立重大疑难医疗纠纷专家合议制度、紧急出现场制度等制度,实行“分配岗位、定责岗位与调解岗位”分开创新举措,有效规范各项工作,做到资料齐全、文书规范、内容详实、形式统一。
注重关键环节,把好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方向盘”
不断创新机制,争做人民调解的标杆。积极开展“调解+普法”调解法。把每一起纠纷都当作一堂法治课,让矛盾纠纷的当事人在息纷止争的同时,感受到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了专门的投诉接待机构,实行医院投诉首诉负责制。市县(区)卫计部门均建立了与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的衔接流程。在调解中注重分析医疗纠纷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并及时向医疗机构反馈,促使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并切实从源头进行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从而使医疗机构的医疗秩序得到改善。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化解医疗纠纷合力。不断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就个案分析和医疗风险防范、调解流程、重大医疗纠纷的协调处理、医疗纠纷理赔等进行了沟通对接调处,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激化,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加强司法确认、确保调解案件有效力。在医疗纠纷调解协议达成后,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司法确认率达100%。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和纠纷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强化履职服务,架起医患沟通的“连心桥“
科学传递关爱、共识凝聚合力。积极开展医疗纠纷矛盾化解工作,为医患双方提供一个平等对话、和谐沟通、凝聚共识的平台,做医患“手拉手”的爱心桥,人民群众的“和事佬”。全方位为医患提供免费咨询、免费调解、免费受理、免费调解等便捷高效、个性化、连续性的服务。目前,自愿到医调中心调解纠纷占90%以上。落实工作保障,促进调解规范运行。规范基础保障,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医调中心业务用房建设,积极推进“十四五”规划项目申报。近年来,进一步规范了办公场所200余平方米,建立健全了功能齐全的调解室、专家分析室、会议室、咨询室、办公室、档案室等,配置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装备,进行了全面性文化打造,保障医调委各项工作高效开展。强化回访工作、延伸优质服务。在工作中坚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总结、及时改进”的工作方法,开展“回头看”回访工作,跟踪了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履行成效,巩固矛盾纠纷调解成果,防止矛盾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