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创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探索形成“五四三二一”工作体系,即“五张清单”“四支队伍”“三项制度”“两套指标”“一个方案”,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覆盖,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一是“五张清单”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标准体系。制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明确监督机关及其承担具体监督职责的监督工作机构的监督权限及其责任;制定行政执法重点监督领域清单,明确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行业部门为重点监督领域;制定行政执法重点监督事项清单,明确规范行政执法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机制等方面内容为重点监督事项;制定协调监督事项清单,重点对推动行政执法制度、部门协作、案件移送及行刑衔接工作有效执行和顺畅运转作出规定;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清单,统一文书格式标准,规范了行政执法监督事项的具体办理。
二是“四支队伍”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体系。成立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统筹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整合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力量,组建区级部门执法监督小组,由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统筹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依托司法所建立乡镇行政执法监督队伍,承担所在乡镇行政执法监督日常工作。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区政府从社会各界聘请5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组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小组。
三是“三项制度”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体系。围绕《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建立制度执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机制。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础性、全局性规范作用基础上,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印发了朝天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资格管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13项制度,以严格的制度体系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两套指标”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考评体系。根据《广元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制定《乡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定期对乡镇、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作为评定依法治区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五是“一个方案”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建设体系。制定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方案,将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人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纳入培训对象,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建立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工作能力过硬、职业道德修养过硬,与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相匹配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队伍。
责任编辑:赵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