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3日,患者张某某,因胸闷、胸痛、心累、气促等症状至广元某医院就诊,入院后经相关检查后诊断为:心脏瓣膜病、主动脉瓣关闭不全等疾病,行主动脉瓣置换+升主动脉人工血管移植术+左右冠状动脉移植术,术后20天左右患者出现畏寒高热、腹痛等症状,并及时行剖胸探查+主动脉瓣下赘生物清除术,术后出现意识丧失,瞳孔散大等症状,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患者死亡后,家属情绪激动,拒绝撤离尸体,认为手术术前评估存在重大错误等行为, 要求院赔偿200万元,家属至上级部门上访投诉。医方认为在为患者王某的诊疗过程中,诊断明确,诊疗行为符合诊断常规,医疗机构不存在延误治疗的过错。
医疗纠纷发生后,广元市医调委迅速介入,会同市政法委、市卫健委、当地派出所并组织医患双方代表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中,医患双方各自陈述纠纷事实并提交相关病历资料,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就医疗纠纷调解的工作职能、程序、范围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告知。调解员在“背对背”单方谈话中,耐心安抚患方情绪,并对患方提出的争议焦点及相关问题逐一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后,患者家属同意进入第三方调解渠道。医调委启动快速调解程序,及时组织相关专家讨论分析后,认为医疗机构在患者诊治过程中存在一定不足,院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通过调解员反复沟通协调,此纠纷经过多次调解,于2022年6月27日医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书。
长期以来,广元市医调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广元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