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及广元市司法局《关于选任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等相关规定,为做好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利州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关口,顺利完成人民监督员的选任考察工作。
严格初审,注重结构 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等因素,纳入拟选名单的8人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2名,律师代表3名,民主党派代表2名,进一步突显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与代表性,大众化与专业化。
联合审查,确保质量 致函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核查初审名单人员是否是检察院办案黑名单;是否为法院被执行人员名单、是否为限制高消费人员,是否是免职的人民陪审员;有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等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的情形。通过全面核查,充分保障了监督员队伍形象素质。
民主集中,突出民意 联合区检察院通过到单位、社区等基层组织走访座谈了解工作、生活表现等,形成建议名单,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并进行网上公示,在选任的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下一步,人民监督员履职后,将开展集中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让每一位监督员积极正确行使监督职责,不断推动司法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