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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司法局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4-20 17:26      来源: 市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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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司法局拟拍摄一部以社区矫正塑新生为题材的微电影,经研究,决定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广元市司法局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

2.项目内容:围绕社区矫正人员经教育帮扶向新而生的主题,拍摄创作7-10分钟的微电影,含剧本创作、改编、拍摄及后期剪辑。

3.项目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签订且具备制作条件后40日历天内制作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具体时间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要求作品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良好的传播力,展现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事迹,凸显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力争在省级获奖。

4.项目费用:7000-10000元/分钟,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2.拍摄团队具备较强的影片创意能力、制作能力,有经验丰富的影视工作从业人员,能够提供优质服务,拍摄设备先进,具有5年以内(从2017年4月至今)至少三部微视频拍摄的成功案例,并提供其业绩证明,获省级以上优秀作品的优先考虑。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4日(工作日9:00--17:30)现场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领取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供应商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5日10:00,地点为广元市司法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4楼科技信息科)。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磋商项目,纸质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密封后再进行妥善封装后投递,递交时间为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因寄错地址、超过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4.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广元市司法局,收件人:熊女士,联系方式:19961191225。

五、交易相关费用

供应商为参加此次磋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准备投标文件、递交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终止磋商程序的情形),本单位均无义务或责任对供应商花费的上述费用予以补偿或赔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邀请书在广元市司法局官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司法局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

联系人:熊女士

电  话:0839-520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