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法治四川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厅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司法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先后16次召开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二是加强统筹谋划。积极履行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全面总结评估“十三五”时期四川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筹备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牵头制定并推动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研究起草并推动《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时出台。三是突出示范引领。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组织开展“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积极做好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推荐工作,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择优推荐9个地区和项目参加评选。
二、坚持良法善治,助力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推动完成年度立法计划任务。坚持把立法工作“加速提质增效”作为重要目标,编制起草《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出台首个川渝协同立法项目《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全国首个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完成省级立法项目18件。二是完善行政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立法调研机制,对于立法中存在分歧的重大问题和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到不调研不决策、先调研后决策。用好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行政立法咨询专家库,召开论证会12次,推进立法工作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三是加强行政立法队伍建设。注重选用具备法学知识背景和立法工作经验的人员,引进高学历法学人才充实立法队伍。通过组织全省行政立法工作会等加强立法人才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专业化水平。四是及时清理法规规章。加强与省人大法制委对接,抓好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决维护法制统一。
三、着力改革创新,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动向市县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赋权,组成专班对全省20个市(州)拟由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集中审核,审查梳理10类重大问题,涉及事项2200余项。二是推动省级行政职权下放。会同省委编办深入研究,推动《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出台,将涉及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19个领域114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下放”,加快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制定正确实施的注意事项,为准确理解和适用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提供指引。开展省政府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的清理工作。全面启用全国统一样式执法证件,开展全省行政执法证件换领工作,切实解决同一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持不同证件执法、同一执法人员持多证执法等问题。与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对着装配发范围、着装种类标准、配发管理要求等作出规定,进一步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修订《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部署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经验做法被新华社、法治日报刊载报道。启用运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五是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探索推行“互联网+教育培训”新模式。组织开展全省首届行政执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对16万余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案卷评查,持续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行政执法工作队伍。
四、服务中心大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好全系统依法防控疫情。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疫情防控法治专业性指导小组功能作用,全面加强疫情防控行政执法监督,牵头开展落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专项督查,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召开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21次,厅主要领导先后4次赴基层单位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动态更新完善监所疫情防控工作标准,保持监所“零感染”。二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编制全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成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39542个,建成省级“枫桥式司法所”80个,上线运行新版“12348四川法网”,“三大平台”共提供接待咨询服务86万人次。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搭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一站式”平台和金融消费纠纷非诉机制。全年办理律师代理案件57.5万余件、公证118万件、司法鉴定18万件、仲裁5634件,法律援助6.3万余件,民事法援案件优良率排名全国第二。三是实施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专项法律服务。采取“1个法律顾问团+1个专项行动律师服务团”模式,为全省50余个重点项目提供“点对点”法律服务。实施“千所百处帮万企”活动,组织757家律师事务所与1205家工商联所属商会建立联系合作,为2900余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四是创新打造天府中央法务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法律服务集聚区“天府中央法务区”,成功争取司法部项目(政策)支持17项,引进高能级法律服务项目23个,创建“天府法务网”,法律服务聚集效应初步显现。该工作入选中央改革办“中央改革2021年度典型案例”。
五、加强审核把关,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一是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坚持认真“站岗”、严格“把关”,今年以来共办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涉及经济建设、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国有资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等方面文件合法性审查576件,提出意见261条。清理涉及行政处罚、长江流域保护、外商投资等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现行规定符合依法行政要求,为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动修订《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备案审查市(州)政府、省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85件,发现问题65个,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持续推进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制发全省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数据分析和典型案例。三是严格落实报送备案工作要求。按时按要求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分别向国务院、省人大报送省政府规章备案6件,向省人大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21件。
六、坚持多措并举,凝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出台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司法厅对外使用“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称和印章,开展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办理省本级行政复议、应诉案件1345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编发的年度行政复议工作分析报告,受到省领导肯定。二是深化调解工作。起草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指导规范设立商事调解组织,编撰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手册,试点开展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命名省级“金牌调解室”50个。推进建立“调解+”多元解纷机制,全省乡镇、村(居)和15类民生热点领域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33.81万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6.41万件。三是做好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修订《四川省外来企业投诉处理规定》,新设四川省企业经济促进会民营(外来)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完成46家商(协)会、园区管委会企业投诉服务工作机构建设,覆盖企业8万余家。联合省工商联共同开展“枫桥式商会”创建活动,公布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名录,及时调处企业投诉,为企业减少、挽回经济损失1.6亿元。四是发挥普法宣传基础性作用。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统筹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2021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学习宣传活动,公布首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搭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举办“党建引领法治”答题打卡活动。打造“法博士”普法品牌,推出新媒体普法宣传产品。持续深化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模式,相关工作专报被省委办公厅选登,并报中央办公厅采用。
一年来,司法厅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新成效,但对标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新任务、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专业化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信息化建设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等,这些问题和短板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补齐增强。
2022年,司法厅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一二三四五”的总体思路,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紧扣“十件法治实事”,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