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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司法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 情况公示备案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7 10:02      来源: 苍溪县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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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司法局

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

情况公示备案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 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8〕11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3号)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在门户网站或本地党政网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和报备主体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公示和报备本机关实施行政执法情况。本通知所称的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县政府直属机构、中央在苍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公示并报备本机关实施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实施行政执法情况主要包括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的情况。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要求填写《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2021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2021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和《2021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填写完成后,分别加盖本机关公章进行公示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县级部门还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公示的平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本机关门户网站或者本地党政网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本通知第(一)项中所填写并盖章的统计表进行公示。

(三)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报备的对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本通知第(一)项中的统计表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部门还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报备本机关进行公示的网站及网址(见附件2)。

(四)中央在机关的公示和报备。税务、烟草、通信、出入境、邮政、银保监、地震、气象、测绘等中央在苍管理机关,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统计主体

县司法局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全县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统计、汇总、公示、备案本机关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填写《2021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加盖本机关公章报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备案。

三、统计、公示和备案内容的时间

统计、公示、备案的行政执法实施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请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认真组织实施,安排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把好数据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公示、备案和统计情况完整准确、符合逻辑,并于2022年1月2日前完成公示和报备工作。

对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者不公示不报备、晚公示晚报备的,县司法局将适时予以通报,并纳入2022年依法治县目标考核。

联系人:马涛,联系电话:0839-5230272,13550966888,邮箱:245044052 @QQ.com。


附件:1.2021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

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2.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备案报告

3.2021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统计表

4.苍溪县乡镇、县级行政权力及部分中央在川单位

行政权力事项统计表



苍溪县司法局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1


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制表单位(盖章) :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

单位全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件)

撤销许可的数量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的数量

不予许可的数量

1

2

合计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1 日至 12 31 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的数量”、 不予许可的数量”、 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 “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



2021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制表单位(盖章):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

单位全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

罚没金额(万元)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件)

1

2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 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 “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 “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 1警告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暂扣许可证、执照,( 5)责令停产停业,( 6)吊销许可证、执照,( 7)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 “罚没金额”; 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 “罚没金额”。5.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021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制表单位(盖章):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

单位全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

院强制

执行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 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

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1

2

合计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 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日至 12 月 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2021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制表单位(盖章) :                                                              制表日期:2021年12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全称

行政检查次数

1

125****************

苍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4

2

125****************

苍溪县公证处

4

3

335****************

苍溪县东青法律服务所

2

4

335****************

苍溪县东溪法律服务所

1

5

335****************

苍溪县元坝法律服务所

2

6

335****************

苍溪县陵江法律服务所

2

7

335****************

苍溪县文昌法律服务所

2

8

335****************

苍溪县汉昌法律服务所

2

9

335****************

苍溪县五龙法律服务所

2

10

335****************

苍溪县歧坪法律服务所

2

11

335****************

苍溪县龙山法律服务所

1

12

313****************

四川诰通律师事务所

2

13

345****************

广元永泰司法鉴定所

3

14

315****************

四川鉴平律师事务所

3

15

315****************

四川达权律师事务所

3

16

315****************

四川仨合律师事务所

2

17

315****************

四川汉能律师事务所

4

合计

41

说明: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附件 2


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备案报告


备案机关:

报备机关:

公示时间:

公示网站:XX 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网址

公示和备案内容:2021 年度本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的情况


附件:2021 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报备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


附件 3


2021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部门

行政执法机关(个)

实施行政执法(件)

行政执法人员(人)

法制

审核

人员

(人)

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件)

追究责任(次)

行政执法主体总数

行政 许可

其中

行政处罚

罚没金

(元)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行政执法人员

总数

持省政府统一式样执

法证

评查行政处罚案卷

评查行政许可案卷

评查行政强制案卷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

重大行政强制备案

登记立案行政执法监督案件

其中

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总数

追究执法人员责任总数

申请行政许可

受理行政许可

纠错案件

1

省级部门

2

市级政府和部门

3

县级政府和部门

4

乡镇政府

5

总计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审核人:           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本表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

2. 行政执法人员总数”包括持有本省统一式样执法证及持有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使用非本省统一式样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

3. “纠错案件”包括通知自行纠正、撤销和责令限期重新作出。

4. “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总数”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和对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5. “追究执法人员责任总数”包括通报批评、离岗培训、暂扣行政执法证、 吊销行政执法证、建议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提请监察机关调查处理、给予行政处分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4

苍溪县乡镇、县级行政权力及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统计表

序号

行权部门(单位)

合计

县级行政权力(项)

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项)

备注

小计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小计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合计

4835

4648

257

3992

156

243

187

5

155

6

21

1

各乡镇人民政府

31

31

7

7

4

13

2

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县委保密机要局

13

13

7

3

3

3

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

3

3

3

4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46

46

7

39

5

县政府办公室

(县金融工作局)

1

1

1

6

县发展和改革局

54

54

51

3

7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苍溪经开区管委会

3

3

2

1

8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2

22

5

16

1

9

县公安局

821

821

34

719

20

48

10

县民政局

33

33

6

21

6

11

县司法局

9

9

3

1

5

12

县财政局

53

53

49

1

3

1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

65

59

2

4

14

县自然资源局

134

106

24

75

1

6

28

1

26

1

15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56

356

14

322

1

19

序号

行权部门(单位)

合计

县级行政权力(项)

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项)

备注

小计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小计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16

县交通运输局

316

316

24

254

23

15

17

县水利局

147

147

15

110

12

10

18

县农业农村局

364

364

31

293

23

17

19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5

5

5

20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484

484

22

442

4

16

21

县卫生健康局

318

318

13

281

10

14

22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

3

3

23

县应急管理局

364

353

4

343

4

2

11

1

5

2

3

24

县审计局

8

8

7

1

2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71

671

9

603

25

34

26

县统计局

3

3

3

27

县林业局

181

181

15

140

17

9

28

县医疗保障局

6

6

1

5

29

县行政审批局

10

10

10

3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54

154

6

144

4

31

县气象局

36

36

2

24

1

9

32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8

8

3

2

1

2

33

县残疾人联合会

1

1

1

34

县消防救援大队

112

112

1

100

3

8

35

苍溪生态环境局

附件:
  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公示备案统计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