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服务关口前移,力量下沉基层,截止9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32件,提供法律援助12082人次。这其中遭遇劳动争议纠纷的董师傅就是在法律援助机构的鼎力支持下维权成功。
2015年4月,董某明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随后他被劳务公司派遣至广元市某银行工作。2020年2月27日,受援人董师傅突发脑溢血住院治疗,因病情严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某劳务公司于当年12月在违背受援人意愿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与受援人解除劳动合同。此后,用工单位某劳务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某银行一直未向受援人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待遇,导致受援人失去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遂申请法律援助帮助维权。
2021年5月6日,受援人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维权,该中心启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当天完成受理审查,指派四川通慧律师事务所刘会英律师为其提供民事法律援助,多方走访调查取证之后,援助律师代理受援人董师傅向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12月27日病休期间的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021年5月11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援助律师充分表达了受援人的诉求、意愿和困难,得到了仲裁庭的理解和支持。经过劳动仲裁庭组织调解,受援人与用工单位、实际用工单位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实际用工单位某银行支付受援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2000元,受援人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该案得以迅速化解,董师傅一家也解决了燃眉之急,“法律援助”帮助董师傅依法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8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受援人董某明进行了质量回访,他妻子表示董师傅身体恢复的很好,公司补偿的钱已经拿到了,要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不然他们就打不起官司拿不到补偿,还要感谢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指派了一位专业的好律师,帮助全家解决了最大的困难。
【小援说法】
本案是比较常见的劳动争议纠纷,在这起法律援助案件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两点:一是法律援助服务“一路到底”。本案中的受援人董某明是一名外地来广务工的农民工,突遇疾病后丧失了工作能力,成为了社会的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及时出手,在“群众所需-法援有为”的紧密连接中感受法律援助暖心服务的力量,确保了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实现。二是法律援助案件免费不贬“质”,该案能够得到较为理想的解决,得益于援助律师对工伤法律实务的精准把握和责任心,始终把受援人董师傅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去办,该案再次证明了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律师在服务困难群众依法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市法律援助中心)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