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社厅、省司法厅联合评选表彰全省法治政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部署(川府法组办〔2021〕4号),在各地各部门(单位)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征求意见、综合评审,研究提出了我市拟推荐表彰对象名单。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3日至7月16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单位: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雪峰大道15号
举报电话:0839—3225958
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拟推荐表彰全省法治政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
剑阁县司法局
旺苍县司法局
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税务局
二、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
马玉东 广元市司法局副局长
郭雪源 青川县司法局局长
张远亮 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局长
赵佳兴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德权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干部二级主任科员
于晓梅 广元市财政评审中心副主任科员
翟 英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