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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表彰全省法治政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7-13 15:14      来源: 市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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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社厅、省司法厅联合评选表彰全省法治政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部署(川府法组办〔2021〕4号),在各地各部门(单位)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征求意见、综合评审,研究提出了我市拟推荐表彰对象名单。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3日至7月16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单位: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雪峰大道15号

举报电话:0839—3225958


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拟推荐表彰全省法治政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

剑阁县司法局

旺苍县司法局

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税务局


二、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

马玉东   广元市司法局副局长

郭雪源   青川县司法局局长

张远亮   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局长

赵佳兴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德权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干部二级主任科员

于晓梅   广元市财政评审中心副主任科员

翟 英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