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推荐评选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通知》精神,经各县区司法局推荐,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苍溪县云峰司法所、剑阁县下寺司法所王晶莉等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和模范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广大群众和干部如对公示的司法所和个人有疑议,请致电广元市司法局促进法治科,联系人:张元军、吕世高,联系电话3269828、3244171。
1、拟推荐的全国模范司法所(4个):
苍溪县云峰司法所 青川县木鱼司法所
利州区白朝司法所 朝天区朝天司法所
2、拟推荐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4名)
王晶莉 剑阁县下寺司法所所长
罗 倩 青川县木鱼司法所所长
李 爽 旺苍县三江司法所所长
王俪历 昭化区元坝司法所所长
广元市司法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