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昭化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始终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标准,立足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职责,坚持“群众的事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的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昭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司法行政人的贡献。
近日,射箭镇某村村民贺某(男)和贾某(女)夫妇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来到射箭镇司法所。初到所里,两人情绪都有些激动,贾某带着哭腔说道:“请你们帮我写个离婚协议书,我要和他离婚!”射箭司法所工作人员见状立即请他们坐下,认真倾听他们说清事情的原委,缓和双方情绪。
原来,贺某长年在外面打工,贾某独自一人在家带两小孩,由于夫妻两人长期分居两地,平时也没有什么交流,妻子怀疑丈夫在外面有了外遇,而丈夫也认为妻子对自己冷淡,两人没有感情了。双方之间的矛盾和不满,日积月累,终于在这一天因为生活琐事爆发出来了。
在了解清楚相关情况以后,司法所立即协调当地派出所和镇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致认为夫妻二人之间仍有感情,只是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为挽救这对夫妻的婚姻,让两个小孩在一个完整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调解员首先打出“感情牌”,让夫妻双方回顾多年婚姻生活的美好甜蜜时光以及两个携手共同走过的艰难日子,又从两个小孩成长环境出发,希望夫妻二人能正确对待婚姻关系,争取通过这次面对面的调解把双方心里的委屈、误会及矛盾化解开来。其次,调解员又打出“法律牌”,详细阐述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离婚中“离婚冷静期”的出台的背景以意义,以及协议离婚程序等,希望贺某和贾某夫妻二人慎重对待婚姻,不要因一时冲动作出离婚的决定。
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说理,以法释理,终于双方的态度有了缓和,表示愿意再增强沟通、相互理解,心平气和地解决夫妻之间的矛盾,打开心结。经过约一小时的调解,有效地避免了双方矛盾激化,成功的挽救了一个家庭。(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