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滩司法所:对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警示教育,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春节期间牢记法律红线,遵纪守法;二是定位监控手机不得人机分离,保证24小时开机,每天必须签到,春节期间每天电话报告动向;三是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外出;四是春节期间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水磨沟司法所:通过摸底排查、见面走访、强化教育的形式对辖区1名社区矫正对象和8名安置帮教对象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教育,查知该社区矫正对象无异常,8名安置帮教对象近期均在家;了解到该特殊群体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情况均无异;同时引导该特殊群体学习《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规章制度。
中子司法所:组织辖区4名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和交通、安全知识,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以下要求:在矫正期间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矫正纪律,按时报到,做好电话汇报,微信日报告等;另外,在紧抓疫情防控的当下,要戴口罩,不聚集,不传谣,不信谣;亲朋好友聚会时不可酗酒、酒驾;不可“无假”擅自外出离开本区。 (朝天区司法局)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