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省社区矫正工作,12月14日至16日,四川省司法厅在广元市朝天区召开全省贯彻《社区矫正法》业务培训暨工作推进会。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出席会议并讲话。
四川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向军,广元市委常委、副市长孔祥泉,广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夏思法、局长杜培明,朝天区委副书记、区长伏玉琼,朝天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总工会主席甘兴礼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唐一军部长来川调研指示要求,准确理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推动四川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各地要深化认识,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全力推进组织机构建设,尽快完成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设立和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要依法做好工作衔接和过渡,及时纠正社区矫正相关法律规定实施不到位、执法不规范行为;要积极推进智慧矫正建设,以建设 “智慧矫正中心”为抓手,促进现代科技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要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各项工作;要提升队伍执法能力,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队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要整合资源、提质拓面,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作用,使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本次会议邀请了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文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利荣,厅社矫局局长向军到场授课。广元市司法局,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青白江区司法局和宜宾市珙县司法局分别就社区矫正委员会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建设、专业化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观摩了广元市朝天区社区矫正中心、朝天司法所。
全省各市(州)司法局分管领导、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部分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以及广元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科技信息科)
编辑:熊连瑾